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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犯了错,反而好象是我做了贼

(2007-04-25 09:52:40)
标签:

天下

民生

网络小丑星

电信

银行

信誉

不良信用信息

 

这几天大家炒的最热的要算是,今后电信用户的欠费记录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进入银行个人信用档案,这项记录将影响到是否对该客户发放贷款。如果一旦实施,将来很有可能发展到移动,联通等通讯公司;丑人用的是联通的手机,这使我想起四年前和联通公司的一段瓜葛来。

 

    由于地处荒山,进入我们矿区的首先是联通的C网,所以别无选择,第一次我们签了两年的合同,单向收费,每月十五元的座机费,说句良心话,按当时的本地情况,资费还算便宜。可随着第二年移动公司的进入,联通为了抢占市场,又和我们签了一份零月租,最低消费工15元的合同,按理说此时应该废除第一份合同,

 

可第二个月一查资费,人家还是执行第一次合同中的内容,即每月还的是多收了我们15元的座机费,打1001投诉吧,1001的服务员很温柔,“先生您好,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吗?”丑人将自己的情况说了一遍,“是这回事啊,请您带上您的身份证,到您当地的联通营业厅去办理,好吗,您还有什么业务需要帮助吗?”“没了!”

 

这一次丑人倒是没有感觉到什么,第二天,丑人拿上了这辈子最珍贵的东西----身份证,到了营业大厅,服务人员的态度也是和蔼可亲,“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丑人将自己的情况又说了一遍。“你看是这样的,你这份合同是和XX签的,你去后面的办公室找她,好吗?”不好也没办法,事总得办。到后堂,XX不在,此事又找了两回才找着了这个市场开拓部的大忙人。

 

丑人将自己的情况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XX听后,想了一想,“是这样的,第一次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就将条款属入了系统,两年以后才能变更,这样吧,现按以前的收着,到年底我们再把您好长出来的钱返回到您的交费中(不是现金)”那好吧,只能这样了,总不能为此事天天找人家,打官司更是打不起。

 

第二年过完元旦,丑人想年底可以返回一百多元来,就没去缴费,可没几天,丑人的欠费停机了,再打1001,又是同样的说法,接下来又是同样的带了宝贵的身份证去了联通营业大厅,同样的找了XX小姐,未果。

 

后来单位和我一样的几十位同志,联合起来又找了几次,总算答应我们第二个月补上。

 

这一次,丑人感觉自己象是做了贼似的。

 

难道是我犯了错了吗,一次次无休无止的到你的营业大厅,难道你不能来我家,难道那么简单的几个键你就不能在签订了第二次合同后就改一下,要是这事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难道你就真的置之不理了吗?

 

要是联通欠费记录纳入银行的不良信用信息,难道也要算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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