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分工之校长职责
(2008-08-10 0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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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职责行政工作学校教育行政负责人教育 |
分类: 燕赵古城 |
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负责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事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校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一切行政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定,以及校党委对教学、行政工作的决议。
三、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规划,结合任期责任目标,提出每学期的工作要点和各项计划,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后实施。
五、组织和领导学校的教学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认真研究教学规律,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六、负责直接分管的处室工作。
七、负责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基建、修建计划。
八、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倾听教工、家长、学生意见,依靠师生和社会力量办好学校。
九、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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