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厦门:政府为民买保险列年度影响力事件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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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承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签约仪式(厦门蜀人摄)
在1月25日出炉的厦门市首届年度影响力事件评选结果中,厦门人保财险分公司独家承保、政府为民买单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荣登10大年度影响力事件榜首。由市民推举、权威专家评选的当选理由是:2009年厦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中,为全市居民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首次被纳入范畴。这不但体现了城市的责任感和经济实力,更是让百姓安心、让生活在厦门的居民更加有安全保障的大事。
去年6月21日,台风“莲花”登陆厦门。在厦门翔安区许厝村,一棵百年大榕树被台风连根拔起,将路过的58岁村民吴宝贞压死。经过及时勘察,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理赔人员确认死者属于“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责任范围。在台风过后13小时内,厦门人保财险分公司就将10万元保险金(支票)交给许厝村村支书,由其转交给死者家属。
22日8时起,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员工冒着仍在持续的大雨,开始了“莲花”过境后紧张有序的查勘理赔和救灾工作。理赔中心会同各经营单位,组织人员到报案的受灾单位开展查勘工作,并及时组织施救,减少灾害损失;客户服务部和理赔中心继续做好接、立案工作,并做好查勘人员的调度工作。针对台风中发生的伤亡案件,市分公司领导带队上门慰问,并及时做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赔付工作。厦门开元街道社区干部阮晨辉21日晚18时许,前往辖区深田路危房现场巡查排险途中,被倒伏的木棉树砸伤,造成肋骨、腰椎等四处骨折。分公司理赔人员及时赶往医院慰问,了解伤情,落实预付赔款,以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都为当地居民购买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而在一年前就为包括非常住人口在内的全体居民办理该险种,厦门可以说在全国开创了先河。根据规定,具有厦门市暂住资格证的居民和无厦门市暂住资格证但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务工、就学或居住满3个月的居民都可以享受到该险种的保险保障。
南开大学保险系主任朱铭来教授评价厦门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时说,这些年来极端天气增多,给政府的公共风险管理提出了挑战,而居民在整体上又缺少意外风险保障,由政府统一投保,是变不确定的风险因素以及事后的被动救济为事前主动的风险防范,将用于自然灾害救助、救济的财政资金通过保险这一市场机制,进行了“放大”。
厦门市裴金佳副市长对公众责任险的功能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厦门市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概率比较高,为全体居民办理这一险种,目的是帮助市民减少损失,同时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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