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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性去迪拜多收费能阻止卖淫?

(2011-12-31 08:03:03)
标签:

迪拜

旅游

签证

400元

卖淫

旅行社

巧取豪夺

作者:南山灯火

分类: 随心所欲
    又到年末,一年辛苦下来积攒些钱或拿了年终红包,许多朋友便想出国旅游,中东迪拜的富庶和海岸风光,一直为世人仰慕,于是有人想直奔迪拜,不想事情却有些让人不愉快。

    最近让国内的单身女孩儿们不太愉快——35岁以下的女性,独自出发去迪拜旅游,做签证时要多交400元特别签证费。对这400元的莫名收费,郑渊洁微博予以曝光,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不过热议的却是另一个词——卖淫。记者昨日从旅行社获悉,加收400元的做法是行业“潜规则”。(北京晨报12月30日)

    郑渊洁的微博是这么说的,“年终奖励助理出国游选择迪拜。到旅行社交费时,被告知因其下属是30岁以下单身女性,要另交400元特别签证费,理由是迪拜当局因有中国大陆女子去卖淫,遂收取此款。”郑渊洁想向粉丝求证,了解一下究竟是个什么情况,很快有网友反馈称,这笔费用并非迪拜当局收取,而是交给了旅行社。迪拜旅游局中国办事处也对媒体表示,这种额外收费并非迪拜官方行为。人家决不乱收费。

    这就奇怪了,如果想通过收费阻止大陆女子去迪拜卖淫,这400元理应由迪拜当局收取,为何迪拜官方否认并无此事?京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人士终于说出了实情,旅行社收取35岁以下单身女性400元特别签证费是行业潜规则,不管你是团队签证还是个人签证,旅行社都会收这笔钱。因为迪拜签证为反签,也就是说游客在北京拿到的是电子签证,落地迪拜后,在迪拜再获得签证,所以游客的担保方是旅行社。也就是说,一旦有游客滞留迪拜从事卖淫等不法活动,迪拜当局将对旅行社予以处罚。这番话透露出三个信息:1、确有不少女性去迪拜从事卖淫活动,甚至滞留不归;2、确有旅行社因负有担保责任而受到过迪拜方面的处罚;3、旅行社行业对这一事实非常明白。

    于是我自然想到了如下几点。

    1、原来,在国内扫黄高压态势下,失足妇女们早把目光瞄向海外,早已着手开拓国际市场,有迪拜为例;

    2、这样的情形连旅行社都了解得这么清楚,国内有关方面不可能不懂,可能他们鞭长莫及没有办法,所以只好立足国内,把气撒在国内失足妇女身上;

    3、国内扫黄形势的严峻,使得越来越多失足妇女“离家出走”,必给国内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大量嫖客绕道迪拜造成资金外流,何尝不是损失。有关方面是不是到了,该认真考虑李银河教授让卖淫合法化建议的时候了;

    4、不过不管怎么样,我始终不明白,按那位业内人士的说法,收取400元是为防止或阻止失足妇女去迪拜从事卖淫活动,请问旅行社有什么权力这么做,谁赋予了他们这个权力?更为可疑的是,众多400元加起来就是一笔巨额资金,这不是非法敛财,不是犯法吗?

    5、退一步说,即使有关方面默许旅行社加收这400元钱,请问这样能阻止35岁以下妇女去迪拜卖淫?

    ......

    在无法确定单身女性一定是去迪拜卖淫的情况下,强行向每位单身妇女收取400元,是对全体中国女性的污辱?据说已有妇女以不去迪拜旅游作为回应和抗议。

    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巧取豪夺,法律几成儿戏。旅行社如此要钱不要脸,等于告诉世人,大陆不少女性去迪拜其实不是旅游,而是去卖淫,这是不是太丢咱国家的面子了!

    ......

 

    迪拜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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