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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为何能长时间隐瞒

(2010-09-02 10:40:30)
标签:

金浩茶油

致癌物

超标

隐瞒

湖南

质监局

分类: 夜话南山

    8月中旬以来,网上传出湖南金浩茶油被查出含致癌物超标6倍,稍后,金浩公司发表声明辟谣,质疑声却并未因此消失。直到昨天,终于真相大白,人们从金浩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挂出的《致广大消费者致歉信》确切知道,此前的传言并非谣言。金浩公司承认曾有9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9批次产品总生产量42.458吨,其中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在公司仓库当场封存22.361吨,公司召回11.152吨。剩下的8.945吨茶油,金浩公司并没有具体说明究竟流向哪里,只表示如因召回疏漏,消费者购有以上9批次产品,可及时联系公司进行退货或换货,但未提及赔偿问题。
    一种与人们日常生活习习相关的食用产品,早在数月前就已发现存在严重危害人身健康问题,却只在今年3月和4月进行过两次全面排查和秘密召回,既令人匪夷所思,也无疑是一起重大的安全责任瞒报事故。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而国家质监总局自己制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可据湖南省质监局内部人士透露,问题早在年初就已发现,该局曾责令企业整改并对相关产品召回,却并不向公众发布。为什么不发布,一位质监局高层表示,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好一个维护社会稳定,此处的维稳已经成了地方政府乱作为的挡箭牌,什么都能推到维稳上。正如老百姓所言,如今维稳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难道把人喝死了,或者多出一群“情绪稳定”的癌症患者,社会就稳定了?至于《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监总局自己制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此时成了一纸空文。
    这一事件至少有以下几点应该关注和追问。

    一、谁给湖南省质监局的权力,可以对公众长时间隐瞒一起重大食品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谁给他们胆量,可以公然置法律和法规于不顾。

    二、产品问题早在年初就已发现,省质监局曾责令企业整改并对相关产品召回,金浩公司为什么还敢发声明辟谣。

    三、湖南省质监局的隐瞒是否单纯为了维稳,收没有收金浩公司的好处而装聋作哑,存不存在腐败等幕后交易。

    四、由于未及时对公众发布信息,已经给公众造成了哪些影响,有关部门是否应介入调查。

    这件事终于被推到了阳光之下,公众希望听到合理的解释,有关方面将采取什么措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人们也拭目以待。

 

 附:致歉信全文
      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
    广大消费者:
    近日来,金浩茶油部分批次产品苯并(a)芘超标,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惑与不安,对此,我公司深表歉意,并在此作出说明:
    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我公司茶油产品进行抽检的过程中,发现我公司有9个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问题,其它压榨茶油和茶籽调和油系列产品全部合格。经检测,不合格产品仅限于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生产的9个批次,其苯并(a)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定值。对于该9个批次的产品,我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起,实行了第一次全面召回。
   该9个批次分别是: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规 
苯并(a)芘(国家标准≤10μg /kg)
纯茶籽油
2010.1.30
2.5L*4
15
油茶籽油
2010.1.24
5L*4
15
精品茶油
2009.12.3
5L*4
40
油茶籽油
2010.2.26
3L*4
14
油茶籽油
2010.2.26
1.6L*6
16
纯茶籽油
2010.3.17
5L*4
13.6
纯茶籽油
2010.1.16
2.5L*4
25
纯茶籽油
2009.12.8
1.7L*6
29
精品茶油
2010.1.6
2.5L*4
18

    以上9批次产品总生产量42.458吨,其中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在我司仓库当场封存22.361吨,召回11.152吨。为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出于谨慎考虑,自4月22日起,我公司又对同时段生产的其它批次纯茶油产品进行了第二次召回、排查。
    二、如因召回疏漏,消费者还有以上9个批次产品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退货或换货。
    三、本次苯并(a)芘超标,非主观人为因素导致,属于生产工艺技术上的问题。经专家与公司技术攻关、反复论证得出,其产生的原因是:茶籽在烘烤、翻炒过程中,因温度过高、受热不均导致烧焦产生苯并(a)芘,在浸出环节出现工艺缺陷进而导致超标,以致公司产品出现了短时间内的几个批次的问题。但我公司采用浸出工艺生产的纯茶油仅占公司产量的1.08%。我公司已通过工艺改进,彻底解决了此问题,产品在4月份以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抽查中均合格。
    四、在本次召回事件中,我公司存在未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批次、召回过程未通知到位的问题,由此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的困扰,我公司深表歉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继续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
    五、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组织生产,严格工艺控制,加强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保证投入市场的金浩茶籽油系列产品全部合格。
    最后,我公司对由此为您带来的困惑与不安,再次表示歉意。我公司继续欢迎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监督,随时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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