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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色情场所“放哨”的警察为何被化名

(2010-08-18 10:40:59)
标签:

北京

卖淫集团

王爱国

警察

崔大力

化名

嫖娼

公平

分类: 夜话南山

    据“京华时报”报道:近日,一起特大卖淫集团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集团头目王爱国一家三口被控在6年间开办或承包5家洗浴场所,组织、领导众多卖淫人员从事卖淫3万次以上,获利3000万元以上,集团54名被告人被公诉。案件材料显示,该集团之所以猖獗6年未被查获,除自身的谨小慎微外,更为关键的是有一名警察为他们“放哨”。作为交换,该民警可以去洗浴中心免费嫖娼。

    有趣的是,该报道是这样交待这名警察的,2007年上半年,崇文公安分局民警崔大力(化名)和队里的同事去崇文区法华寺南里的北京阳春白雪洗浴中心检查工作时,认识了该洗浴中心老板王爱国。听明白了这名警察并不叫崔大力,“崔大力”只是个化名或符号。不明白的是,该警察毫无疑问已涉嫌犯罪,在报道卖淫集团头目王爱国的同时,警察为什么可以使用“享受”化名的待遇。让我们看看这名警察的罪孽和丑行。

   崔大力现年46岁,河北省香河县人,大专文化程度,案发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民警,主任科员,一级警督。据崔大力自述,他早年在部队服役,之后一直在崇文公安分局工作,先后在前门大街派出所、分局治安处任职。2007年8月,他开始在崇文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行业场所管理队任内勤民警。
   认识崔大力后,王爱国开始请崔大力吃饭,并提议让自己的儿子王思嘉认崔大力做干爹。
在崔大力去阳春白雪洗浴中心消费时,告诉经理全部免单
领会老板的意图后,这名女经理大胆问崔大力:“崔哥,要不要给你安排一个?”“行,安排一个吧”。就这样,原本负责查处卖淫嫖娼的民警,自己却开始嫖娼。
    “崔大力”自己供述,此后,他每次去阳春白雪,经理都会主动给他安排小姐。他每周嫖娼三四次。收银员的凭单上注明“招待崔哥”。

    “崔大力”在接受讯问时承认自己为洗浴中心通风报信,一般市公安局统一行动或者各区公安分局互查时,他会提前知道,给洗浴中心的经理打电话,告诉他们今天要检查,小心别出事。
    对于通风报信的原因,崔大力说:“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我怕市局检查时把小姐抓了,小姐把我供出来,对我不利;从王爱国的角度而言,我就是他的眼线,一有大规模检查,我就通知他们,不容易出事。”
    此外“崔大力”还交待收受卖淫集团老板王爱国行贿的一辆价值7.15万元的捷达轿车。

    ......
    就是这样一个十足的败类,理应同其他罪犯一样将其姓名公诸于众,方能更好地对掌握公权力的人们起到警示作用。嫖娼或许可以说涉及“隐私”,受贿却与隐私完全不沾边,可“京华时报”还是给足了这名警察的脸面和尊严。我们知道历来有一个新闻审查制度,我不禁要问一句,是报社记者不知道这个“崔大力”的真名,还是某方神圣审查后责令只可使用化名?是为了爱护“崔大力”的形象,还是爱护警察队伍的形象?抑或是为了彰显权力的特殊?公平,无疑在这里受到了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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