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我看到一条新闻,——记者昨日从赵作海亲属处了解到,当地政府拟增加对赵作海的赔偿,赔偿金额增加12万余元,或者为赵家再建一幢房子。赵作海的家人称“具体的协议可能这两天就有结果”。
昨上午,商丘中院及公安等多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老王集乡,与赵作海及其家人作了进一步谈判,赵作海的家人说“政府同意再加12万来元,但是还没有签协议,他们说在本周内付钱。”此前赵作海的亲属多次对媒体表示“65万元太少了”,在亲属均认为赵作海“糊涂”后,赵作海一改“听上级的安排”的态度,也认为钱太少。此后,赵作海的叔叔代表赵作海向媒体宣称,要追加65万元精神赔偿的新要求,“要通过诉讼,寻求不低于130万元(含已拿到的65万元)的国家赔偿。要请名气大的律师,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和上次的半夜协议不同的是,这次谈判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是白天到赵家谈的。据赵作海的叔叔介绍,上一次谈判是在5月11日晚11点多,当时政府约赵作海和其妹夫,来到赵作海的姐姐家,商谈赵作海的赔偿事宜。一开始政府工作人员开出的价是45万元,这让赵作海无法接受,谈判由此陷入僵局,一直到凌晨1点多仍未达成协议。事后,赵家亲属对于这个“半夜协议”意见最大,“明明政府有正常的工作日,为啥不在白天谈,在夜里11点以后来,在凌晨2点签协议,赵作海一被逼就糊里糊涂地签了。”
赵作海的冤案本来让人觉得很悲惨很辛酸,但是商丘市政府和它下面的政法部门对此事的后续处理,却使得这件本来悲惨的事变得颇有娱乐性,我觉得它至少有以下几个看点:一、国家既然有“赔偿法”,标榜法制国家的政府为什么不依法办事?二、既然依法办事为何有政府工作人员与赵作海及家人谈判一说,难道真的如小贩卖菜可讨价还价?三、既然政府认为一定要谈判,那为什么要选择夜里11点后来谈,一直谈到凌晨两点,谈到人家精疲力尽答应为止;四、65万的赔偿额让赵家亲属和本人不满意,也让社会舆论普遍质疑,于是商丘市政府和它下面的政法部门感到了压力,于是让赔偿加码。每个看点都很有意思,都让人凭添许多想象。但一个基本的事实应该是,先前的65万赔偿肯定低了。为什么低,是国家赔偿法的赔付标准定低了,还是商丘市政府有关部门打了折扣有意压价?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应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面对一个本来无辜,却被代表国家的一群贪官污吏和慵懒之辈冤枉,经历了九死一生的老人,我们不能再寐良心了。毕竟是个国家,不是小摊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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