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归己,责任归彼”的百度
(2013-10-16 19: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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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乱侃IT》 |
中国的网民们在注册百度贴吧用户时,可能不太会关注百度用户协议,因为在那个注册界面中只有点击百度用户协议才能看到——要快速注册,只需要把同意百度用户协议前面的勾打上即可。可如果你打开该协议,在第三大条中的第四小条中赫然写明:“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百度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百度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百度公司等额的赔偿。”
不过这条条文还过于晦涩,简单概括一下,该条款的意思是:自己说的话得自己负责。如果百度利益受到损害,用户还得给百度赔偿。其实用户对于这样的协议早已见怪不怪了,自己说的话、自己做的事,当然要自己负责。百度是提供的平台并没有提供内容本身。在这个平台上说话出了问题当然不应该由这个平台负责。
可笑的事情在后面——在这个百度不为其内容完全负责的平台上,网友的发贴,百度百科的内容却成为百度攻击奇虎360的事实。奇虎360抓取了百度知道、百度贴吧等内容以后,就被百度认为是侵权。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理论——用户发言出了问题用户自己负责,如果别人抓取了用户发言则是侵犯了百度权益,这就像一个人继承了别人的遗产以后,却拒绝为其债务买单一样。利益归己,责任归彼。这就是百度这个号称有社会责任感,知法守法的企业所为吗?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百度平台上的侵权产品,百度没有被诉讼或者投诉的时候以“避风港原则”表示并不知情,这又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藐视。所谓避风港制度的设置本意是因为网站分不清海量内容里哪些是侵权的,才会默认服务商不知道侵权。让其享受收到通知后,法定时间内删除即可免责的待遇。但实际上,在百度文库等内容中,百度清晰地把各种作品分门别类的归类了起来,这表示百度完全清楚其内容是否侵权,在百度文库面临指责和调查时,百度的遮羞布方才被撕了下来。
一方面极力撇清责任,一方面对侵权作品不闻不问,还要把别人负责的内容作为自己的“版权内容”起诉奇虎360。这种两面三刀的做法似乎百度很擅长。不过作为一个大企业来讲,这种小聪明并不是企业成功之道。在百度还在沾沾自喜之时,也许警钟已经敲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