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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质·本质·本质属性·人的本质属性

(2020-03-24 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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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

分类: 教育观察与评论

质·本质·本质属性·人的本质属性

 

      任何事物都具有自己的质。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而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特定的质和特定的事物是直接相关的,有这样的质就是这样的事物,有那样的质就是那样的事物,这叫作质与事物的"直接同一"。显然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质。这个道理,我们在学习"矛盾特殊性"时已经有所了解。我们在学习"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时,又进一步认识到,同一事物也具有多方面的质。例如,水就既有化学的质,又有物理的质。我们说水的质变,通常是指水的物理的质的三态变化。

事物的质是内在的东西,它只能通过属性表现出来。属性就是事物的质的外在表现。由于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因而质的表现即属性也就是多方面的。对于事物各种不同的属性,可以作不同层次的分析,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如果事物失去了保持自身根本性质的属性,它就不再是原来的事物,而转化成了其他事物。例如,砖头有它作为建筑材料的本质属性,而人们又可以把它作为枕头来使用,那是利用了砖头的非本质属性。显然,人们不会用是否可以作为枕头,来判定一物是否为砖头。

可见,我们分析事物,应该着重于分析它的本质属性。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属性,我们就从根本上理解了该事物特定的质。

人既有生理的质,又有社会的质。人的社会的质表现为社会属性,生理的质表现为片段属性。由于人的生理的质是通过劳动在从猿到人的形成过程中形成的,它已成为人的社会存在的生理基础,因而人的生理结构特性。但是,这不是考察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人的本质问题实质上是人与动物的区别问题。人既有与动物相同的自然属性,又有与动物根本不同的社会属性。人的本质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内在根据,这个根据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产物,人的生产活动具有社会性,人的其他活动也具有社会性;而且,人的社会性还制约着人的自然性。只有社会性才揭示了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殊本质。所以,社会性才是人的本质属于性。

属性是事物固有的特性,是一种事物和其他事物相互联系中所表现出来的性质。由于事物的联系具有广泛性,同一事物就可以具有多方面的属性,包括事物的特性、特征、形态、关系等,具有多样性,如金属具有质量、重量、颜色、导热、导电等属性。属性虽然是事物固有的特性,但它必须在事物的运动中,在事物的相互作用和联系中才能表现出来,如物质的重量是地球上物质和地球相互作用的结果。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一种内部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规定的。这种规定性决定这一事物是这一事物,而不是别的事物,从而把它和别的事物区别开来。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多种多样,就是因为有着各自特殊的质的规定性。质是区别事物的根据,如果一事物丧失了自己固有的质,就不再是某一事物,而成为另一事物。质是隐藏于事物内部的,要通过属性表现出来,事物的属性是质的外在表现,它体现着质。

事物的属性和质不是等同的,属性表现在外,质隐藏在内。某一事物丧失了某些属性并不一定影响该事物的存在,相反一旦丧失了质,就不成其为该事物了。如茶杯有很多属性,如杯子有图案,圆筒的、玻璃制的、透明的等,但主要的属性,基本是没有洞,不漏水,不刺嘴适于喝水就够了。其他属性的有无,增加或减少,并不决定作为饮水的茶杯,而没有洞,不漏水,不刺嘴适于喝水才是茶杯的质。

通过认识事物的属性,人们了解了一种事物和他物在相互联系中所表现出来的性质,认识事物的属性应该是认识事物的第一个层次。认识事物的质,使人们无需通过与其它事物的联系即可了解该事物,显然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在认识事物属性的基础上前进了一步,可以说是深入到认识的第二个层次。但是通过了解事物的属性和质,仅仅解决了此物是何物的问题,还是无法弄清此物为什么是此物而不是彼物,即此物和彼物的区别问题,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仍需进一步地提高,还应在认识事事物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事物的本质。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联系。事物的本质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根本矛盾不解决,事物及其过程也不会完结。本质也是一种质,是一种事物的存在。质与本质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规定性,两者都是事物之所以为此事物的依据。一个事物无论失去了质或者本质,其结果都是使这一事物变质,也就是使事物失去其存在的依据。

但是,质和本质毕竟是有区别的:

首先,质和本质反映事物的不同关系。质是相对于量而言,质和量相统一,质反映事物是什么,而量是反映事物的多少、大小、高低等关系。质是指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定性,是事物对其自身的规定性。

本质反映的是事物和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事物和其他事物的根本区别。本质与现象相统一,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本质则是事物的内部特殊联系。本质反映事物的最重要的、根本的矛盾关系。事物如果没有本质,那就失去了事物的最基本的规定性。

本质相对于现象而言是事物内在的稳定的具有因果必然的联系。本质揭示出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和事物的共性,反映事物的根本性质,它是质中具有决定性的因果关系。因此,本质与质在结构层次上是不同的,本质比质要更深一层次

光的颜色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不同颜色有不同的光波频率,频率的不同导致各种光的颜色有深浅程度的不同,这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而赤橙黄绿青蓝紫则是不同质的规定性。光的颜色不同是可以称为质的不同的。但是不能称为是本质的不同,因为它还没有说出光的颜色不同的内因或根据。麦克斯韦提出的光的电磁学说才揭示了光的本质,光的本质是一种电磁辐射
  其次,本质是间接性的范畴,质是直接性的范畴。质和本质反映事物的不同关系决定了人们对它们不同的认识。质是事物的规定性,是通过具体事物表现出来的。事物的质是存在于千差万别的具体的物体之中,通过有形的物体才能表现出自身的质。人们可以通过认识有形的物体认识事物的质;而本质则不同,它是通过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即把事物内在的稳定的共同的因素抽象出来后获得的。因此它深藏在事物内部,只有通过科学的手段在纷繁复杂的现象、甚至假象中把握。因为现象虽然是本质的,但是却不能通过它直接把握本质。所以人们对本质的认识具有间接性。人们每天都在接触商品,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识了商品的本质。事物的本质比事物的质具有更大的稳定性,事物的质发生变化,并不一定引起事物的本质的变化,正如水有三态,水果有不同质的品种,但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

综上所述,我们在认识事物时,应从属性入手,了解事物在和他物在相互联系中所表现出来的性质,从而去把握事物各方面的质,然后进一步从质入手,去认识事物的本质,只有认识了事物的本质,才能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获得对事物的深刻地认识。人们认识事物,必须循着事物的属性、质和本质这样一些梯阶不断深入。

 

资料出处:

http://sxmxx.blog.sohu.com/140789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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