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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调控房地产价格的新思路

(2007-04-21 12:36:48)
标签:

调控

房地产

价格

住房

分类: 改革探索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住房,住房的问题人人都希望改善,但房产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中低收入者买不起住房,只好望楼兴叹,抱怨买房难买房贵。北京“两会”连续两年热议房价问题,国家宏观调控出台了一系列的“组合拳”来打压房地产价格,但效果不尽理想。北京、上海、哈尔滨的房产价格还在上涨,我们要实事求是地予以分析,从中寻找对策。

    1、房产价格是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的

    在市场经济的国度里,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这是“铁律”,也是常识。由于买房者的需求旺,房价才会直线攀升,反之,由于买房者的需求减少时,房价自然会跌落。所以,要通过调节供求关系来调控房产价格。笔者认为中国有四部分人在买房,构成了买房主体,一部分是中年夫妇换房,二是部分结婚的“新婚族”购房,三是外市县进城购房,四是“三大”(大款、大腕、大官)的投资性、保值性和洗钱式购房,这四大主体在推动着房改价格。对于房价笔者作了详细的总结:比如说每方米4000元的房价是由三部分构成的,第一部分是建筑商的土建成本,占每平方米价格的40%。第二部分是政府收费(土地转让金、动迁费、各种审批费、大小配套费等),占每平方米价格的35%。第三部分是房地产商的利润,占每平方米价格的25-30%。如果想让其降价,就需要政府少收费、房地产少挣钱,土建成本是个常数,变不了多少,政府是“穷财政”,想法多收费,让开发商拿钱养市政建设。房地产商利润不公开、不透明,政府与开发建筑商两者收入都不想降低,致使房地产价格越喊越高,越压越涨,政府调控房地产价格显得苍白无力。

    2、目前调控政策上的自相矛盾

    政府在调控房地产价格上走进了一个误区,自己说的和做的不一样,背后是既得利益在作梗。政府在打压房地产价格上,口头上喊的是降低价格,做出了亲民政府的承诺,而手里抓的是房地产抬价的措施,为了财政增收变向在房地产中多收费,一是提高土地转让金,二是追补土地增值税。政府多收这一块再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商最后再转到消费者身上,转了一圈实际上到了消费者身上还是高价。所以,政府口上喊的是亲民降价的口号,手里抓的是财政增收的抬价措施和效果。两者相互矛盾,是言行不一的体现。

    3、调控房地产的价格,明确政府的责任

    政府要走出言行不一的误区和怪圈,应该少做秀,多做事,实实在在地拿出一批土地资源,低价转给开发商,兴建大批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低价卖给中低收入者,解决穷人住房难问题。穷人有所得,得到了政府的照顾和安抚,就不会到商品房市场去排队买房了,开发商那儿排队购房者少了,房地产价格自然就会降下来,穷人在经济适用住房中受益,富人花钱到市场上买现价房,有买有卖,各得其所,愿打愿挨。现在天津、广州、上海都在研究开发经济适用住房,但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也要加强管理,以免因政策变形而“流产”。一是防止富人占穷人的便宜,购房时搭穷人的“便车”,把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被不正之风搞乱了。二是防止房地产商钻空子,以经济适用住房的名义低价购进土地,建完经济适用住房,转手高价出售为商品房,从中获得暴利,也引发了土地审批等部门与开发商钱权交易搞腐败。现在需要重新规范房地产市场,让中低等收入者在经济适用住房上受益,解决住房问题,在商品房市场上求者少了、供者多了,供求关系自然会把房地产价格拉下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住房贵、住房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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