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同事说,新的《婚姻法》规定,只要实质性同居五年以上,法律认定为夫妻,与领证无异。心惊肉跳了一下,和LG认识七年了,在一起也要将近四年了,如果按照法律说,我眼看着要快被埋起来了——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上学的时候,我俩谈着两地恋爱,当时最大的心愿就是毕业后能天天腻在一起,相信这是所有异地恋的愿望。然而,现在我们过着以前梦寐以求的二人生活,却没有当初想象的甜蜜与幸福。除了应付毕业后工作的焦头烂额,还要面临生活中柴米油盐的琐碎,两个人脑袋晕晕的回到家里,随便吃点就洗洗睡了。所谓的感情交流并没有存在的可能,原来只有生存下去、生活起来才能谈到交流沟通这样有品质的词汇。
LG工作了两个月还没有发工资,我也刚刚领到了第一笔工资——577块。对于大多数参加工作的人来说,577块钱还不够一顿饭钱,或者一件衣服。可是对于我来说,它不只是我人生第一笔工资那样单纯的意义,它已经转化成我下个月生活费这样或许市侩或许铜臭的部分。前几天还因为家里没钱而他执意回家发生了争执,生平头一次觉得委屈、沮丧、失落,当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向大学同学哭诉我的情况时深深的感受到,原来经济基础真的决定上层建筑,原来所谓物质女也是有理由物质的。只是我并没有狗血情节的抛弃LG,而是当天晚上又回去了。
明白这些并不是绝境,我们只是刚刚起步,我们只是毕业还没有满两个月的菜鸟两只。以前我们曾经连着两个月换了两次房子,现在也稳定了下来。还曾经冬天里俩人盖着一床单人被子,还曾经口袋里只有几块钱。
那时候幻想的稳定的房子,可以做饭包饺子,能够上网,有份工作,现在都拥有了。但是,我们的烦恼更多了,我们想有自己的房子,想找到稳定高薪的工作,想办个体面的婚礼。
我只是担心,当我拥有了我现在想拥有的这些的时候,我是不是更不开心?
我们的物质在增加,我们如愿以偿的增加我们相处的时间,然而,似乎爱情也在蒸发,变成类似空气无色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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