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去年三四月份的时候,我随德云社在陶然亭附近的春晖剧场演出,那个时候下午在天桥乐,晚上在春晖,记得是在春晖的第一场那天,下午演完出,我和当时的搭档李根(李景齐或者李经理)还有四宝同学去西单买东西,连吃晚饭,因为时间紧,所以打车去,到西单下了车之后,我顺手就把装大褂等演出必备品的“靴包”放在了路边的高台上,以便把找的钱装起来,不知我当时是被诅咒了还是怎么的,竟然就忘了拿包,以至我们三个人都忘了,兴高采烈的去买东西,吃饭,吃完饭的时候我才突然感觉到,包没了,找吧,可怎么也想不起来倒底丢在哪里,于是我们仨按照来时的线路追溯,最后想起来,确实是下车之后放在那里没有拿,便马上回去找,到那里一看,什么都没了,周围也都找了,因为即便是有人拿走,打开一看里边的东西,也会放弃的,可是仍然没找到,正在我一筹莫展时,有两个路人问我们是不是找东西,我说对,是不是找一个包,我说对对,人家说刚才这里都乱套了,被巡警怀疑是恐怖组织放在繁华地带的危险物品,于是叫来了附近派出所的警察,整条路都戒严了,警察们分口把守,并用仪器探测,小心侦察,探出包内有一根导火琐,最后才排除敌情,原来是我的手机充电器!解除戒严,戒严长达半个多小时,最后把包带到了派出所!我真是闻听此言,大吃一惊,好一似凉水浇头,怀里抱着冰!马上拨打了110,求警察叔叔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到十分钟,警车赶到,响着警笛,把我们一行三人带到了派出所,我第一次坐这种警车,开得真猛啊!到了派出所之后,核对了我的身份证和包内物品,并对我进行了说服教育,因为那个时候正是两会期间,出了这样的事情不免让人胆寒,登了个记,把包给我了,去赶场,好在没误点,这可真是实事儿了,当天在台上说了我的经历,效果竟然不错!不过现在想起来又可乐,又后怕!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