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难难,道德玄,
不对知音不可弹,
对了知音弹几句,
不对知音枉费舌尖。
啪!(惊堂木拍了一下)
以上是巫小颇的定场诗……
小时候上语文课,其中有一个不太重要的环节,学习如何缩写和扩写。每次老师要求扩写的时候,我都能惊为天人的找到问题的关键——不就是往一堆堆苍白的句子上堆形容词和成语嘛。简单简单。小娘我(当时还是小娘)光成语字典和歇后语大全就有好几本。不过缩写就真的难倒我了,要知道,对于一个很喜欢粉饰的文艺小青年而言,不发挥发挥是很窝火的事情。为了克制自己的“文思”,我一直采用能省则省的缩写手法,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轻易就能把缩写的作业写成电报。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啊。所以我从小就注定是个要么罗嗦要么无话的孩子。
可怜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因为没有好好上小学语文课,我至今还不太懂“的地得”的使用,甚至很少用对标点符号。就更别说缩写这样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了。
今天当我将迈克尔.康奈利那本厚得不行的《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缩写成六千字的时候,一些与书无关的灵感冒了出来。比如,像我这样苦着脸缩着脑袋写东西的样子,大概就简称为“缩写”吧。
我的现在进行时语文老师M老师教导我说:“‘缩写’的最高境界在于尽量引用原文,简练表达和提炼出故事框架。”我悻然领会。领会之后仍然忍不住遐想——要是能像打电报那样就简单多了。那我只需要在《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的标题下,写上:十一名女子被杀,凶手是“玩偶制造者”,抓住他的人叫哈里.博斯。而更简单的缩写可以是——这是谋杀。
不过,这么写可能我会挨打。
缩写的确不是件简单的事。首先,你得把十几万字的原文看完。这更是件不简单的事。没有胸有成竹的了解,如何精辟独到的转述呢?To be or
not to be,that’s the question.
缩写当然不能是电报,其实也同样不能是简介或报告。他得看上去像个微型小说,一篇不脱离作者赋予的氛围,完整阐述故事而不失去经典细节的“精华版”。这就是我的理解。
不过这位康大叔着实让我惆怅。典型的好莱坞式的推理小说惯用手法——情节曲折,一波N折,线索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更是如同电影镜头般说换就换。我在那吭哧吭哧的学着“吃了吐”,不禁把本来就不大的脑袋又缩了一缩。
好了,终于用自己的语言方式在博客里娱乐了一把,休息时间已过,我要写书评了。这次可以把脑袋直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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