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时光》本来是Matthew的构想,故事的开始其实本可独立并且相对完整。但在我的一时兴起之下,有了之三之四之五,于是这个故事的走向越来越多元。两个家伙比赛着相互续写,倒也是件有意味的事情~
【Matthew】
伊武渐是一个容易受伤的男人。
这对当事人而言,情形本就不妙。巫小颇同学又说,伊武渐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很贱,让人有想要抽他的冲动。美女做出的结论总是具有更强的说服力,何况还是个长于占星术的美女。
我还知道,小颇一般情况下并不喜欢去抽别人——即使那个男人完全“没有搞头”——除非在地铁里有男人与她的距离接近于无限小,并且无视警告。
于是,我愈发觉得悲哀。
伊武渐,这个我已无法判断是否现实存在的男人,简直糟糕透顶。
事实上,一个容易受伤的男人与处于同样境地的女人存在很大区别。
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她所体会的痛苦至少不亚于每个月的例假——虽已成习惯,但毕竟实实在在。而若一个男人总是受伤,他的不爽虽然也是发自肺腑、出乎心灵,但却类似于一个人躲在墙角自慰被人撞见——郁闷、愤怒和难为情是最主要的感受。若出现更大痛苦,很可能是用力过度造成了短暂性排泄障碍,但最多至此——你听过男人由于自慰导致永久性器质损伤的么?
换言之,一个男人受伤的形象已经相当惨烈了,若还搞得魂不守舍、痛不欲生,那他根本就是自讨苦吃、自作自受。有良知的人都会抽他。
伊武渐就是这样一个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男人。不是他不够好,也不是他不小心,他实在是天生的找抽型——尤其在他迷上宝马女之后,我对于这点确信无疑。
那是去年的春天,他带着类似于黄鼠狼盯上小母鸡的表情跑来找我,说他看上了一个开宝马车的女人。我一听,立刻就担心起来。
漂亮吗?漂亮。有气质吗?有。身材好吗?好极了。胸也挺?当然。那屁股呢……
“我来了八次深情表白,送了十束鲜花,她终于答应给我一个机会。”伊武渐在详尽地夸赞完宝马女之后,以一种近乎发春的语气说。
发春之所以称为发春,就因为它总是发生在春天。
优质得非人的女人,一定会想出非人的法子来折磨男人。
所以,基于季节和人性的考虑,我对伊武渐津津乐道的“机会”给予默认并致以默哀——如果伊武渐能在一年之内,在被宝马女仅仅告知日程和城市的情形下,赶到她出差的地方,与她“邂逅”达到八次,那么她就接受他的追求。
伊武渐以一种超乎发春的语气说,“她真是浪漫啊。”
我不得不逃走。趁我还未下定决心抽他之前。
宝马女平均每个月出差两到三次,行程持续一周以上,而色令智昏的男人伊武渐是一个介于温饱与小康之间的自由职业者。就这个现实而言,一年邂逅八次,倒并非一定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个过程之辛酸与抓狂令人不忍提及——尽管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中不乏浪漫——我们只需要知道结果是:在一年期限还剩下半个月的时候,伤并痴情着的男人伊武渐在祖国的大江南北邂逅宝马女达到了七次。我也没好意思问这个概率的分母有多大。
宝马女又要去南方的一个小城市开会了。这是最后一次机会。
我第一次去送伊武渐。在刮着风的车站广场上,感觉就像送别荆轲一样。
这次我没有显得痛心疾首。我对他说,“你回来后,一定得跟我讲讲和她上床的感觉。”
……
省略号的意思是待续,或者没有结局。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结局咧?巫小颇同学提问。
我只好说,人生就是如此。
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若过分执著于某件事情,他必须为此付出一个“最终”的代价。
或者——我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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