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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四百四十五·列传二百三十二

(2023-06-22 07: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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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分类: 经典诵读照见

吴可读 潘敦俨 朱一新 屠仁守 吴兆泰 何金寿 安维峻 文悌 江春霖

吴可读,字柳堂,甘肃皋兰人。初以举人官伏羌训导。道光三十年,成进士,授刑部主事。晋员外郎,遭忧去,主讲兰山书院。会撒拉番蠢动,被命佐团练。服阕,起故官。迁吏部郎中,转御史。各国使臣请觐,议礼久未决,可读请免拜跪,时论韪之。乌鲁木齐提督成禄诬民为逆,击杀多人,虚饰胜状,为左宗棠所劾。可读继陈其罪有可斩者十,不可缓者五,寻逮问,谳上论斩,廷臣请改监候。可读愤甚,复疏争:请斩成禄以谢甘民,再斩臣以谢成禄。语过戆直,被诃责,镌三级。归,复掌教兰山。逾年,穆宗崩,德宗缵业,起吏部主事。

光绪五年,穆宗奉安惠陵,自请随赴襄礼。还次蓟州,宿废寺,自缢,未绝,仰药死,於怀中得遗疏,则请为穆宗立嗣也。其言曰:罪臣闻治不讳乱,安不忘危。危乱而可讳忘,则进苦口於尧舜,为无疾呻吟,陈隐患於圣明,为不祥举动。罪臣前因言事获谴,蒙我先皇帝曲赐矜全,免臣以斩而死,以囚而死,以传讯触忌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则今日罪臣未尽之馀年,皆我先皇帝数年前所赐也。钦奉两宫皇太后懿旨,以醇亲王之子承继文宗显皇帝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我皇上仁孝性成,承我两宫皇太后授以宝位,将来千秋万岁时,必能以我两宫皇太后今日之心为心。而在廷之忠佞不齐,即众论之异同不一。以宋初宰相赵普之贤,而犹首背杜太后;以明大学士王直之为旧臣,而犹以黄竑请立景帝太子一疏不出我辈为愧。贤者如此,遑问不肖?旧人如此,奚责新进?名位已定者如此,况在未定。惟有仰求我两宫皇太后再降谕旨,将来大统,仍归大行皇帝嗣子,嗣皇帝虽百斯男,中外臣工均不得以异言进。如此,则犹是本朝子以传子之家法,而我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即我两宫皇太后未有孙而有孙,异日绳绳揖揖相引於万代者,皆我两宫皇太后所自出而不可移易者也。彼时罪臣即欲有言,继思降调不得越职言事。今逢我大行皇帝奉安山陵,恐积久渐忘,则罪臣昔日所留以有待者,今则迫不及待矣。谨以我先皇帝所赐馀年,为我先皇帝上乞数行懿旨,惟望我两宫皇太后、我皇上怜其哀鸣,勿以为无疾呻吟、不祥举动,则罪臣虽死无憾。尤原我两宫皇太后、我皇上体圣祖、世宗之心,调剂宽猛,养忠厚和平之福,任用老成;毋争外国之所独争,为中华留不尽;毋创祖宗之所未创,为子孙留有馀。罪臣言毕於斯,命毕於斯,谨以大统所系上闻。吏部奏诸朝,诏悯其忠,予优恤。下群臣议,遂定以继德宗之统为穆宗之子,无异论。


论曰:有清列帝,家法最严,迨至季世,创制垂帘,於是阉寺渐肆,而亲贵权要亦声势日著,虽有直言敢谏之士,无补危亡,亦尽其心焉而已。可读尸谏,幸鉴孤忠。一新、仁守、维峻先后直言,皆以语侵太后获罪。文悌言攻结党,实启党争,而春霖连劾权贵,言尤痛切,当国者终於不悟。又有太监寇连才,上书泣谏,请太后归政,废颐和园,且言:不为祖宗天下计,独不自为计?终以违制被刑以死。建言又何得以阉官少之?类无可归,故附见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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