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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一·志第三十七

(2022-06-18 07: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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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分类: 经典诵读照见

乐一

古先圣王,治定功成而作乐,以合天地之性,类万物之情,天神格而民志协。盖乐者心声也,君心和,六合之内无不和矣。是以乐作于上,民化于下。秦、汉而降,斯理浸微,声音之道与政治不相通,而民之风俗日趋于靡曼。明兴,太祖锐志雅乐。是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韶凤辈皆知声律,相与究切厘定。而掌故阔略,欲还古音,其道无由。太祖亦方以下情偷薄,务严刑以束之,其于履中蹈和之本,未暇及也。文皇帝访问黄钟之律,臣工无能应者。英、景、宪、孝之世,宫县徒为具文。殿廷燕享,郊坛祭祀,教坊羽流,慢渎苟简,刘翔、胡瑞为之深慨。世宗制作自任,张鹗、李文察以审音受知,终以无成。盖学士大夫之著述止能论其理,而施诸五音六律辄多未协,乐官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晓其义,是以卒世莫能明也。稽明代之制作,大抵集汉、唐、宋、元人之旧,而稍更易其名。凡声容之次第,器数之繁缛,在当日非不烂然俱举,第雅俗杂出,无从正之。故备列于篇,以资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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