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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出庭日= x週刊出刊日

(2009-10-25 03:47:17)
标签:

杂谈

2007/04/01 15:41:54

 

sweet說:
開庭日及出刊日的巧合...
是誰串聯了誰要混淆焦點?
x週刊一邊編寫故事,一邊打官司賠償人,最後還是賺。真是一門好生意!
sweet說:
大家不必去買!咖啡店就可以看了!或看新聞(更省),因為新聞台幾乎也是字字照雜誌報(除了TVBS來專訪我)。
記得,積少成多。不要買x週刊。借來看就好。


今天我笑了。因為一個朋友說的一段話,她說,曾經有一隻小鳥幾乎快凍死在冬天的路邊,一隻牛經過在牠身上撒了泡屎...小鳥活過來了,靠著那泡屎的溫度...我笑說,這故事超噁心啦,但是我笑了。很開心的。


還是不要去買唷~~我律師說他昨天在便利商店看到,遲疑了5秒鐘,決定不買,連他都沒買。哈哈哈。我快笑死了,他是個很嚴謹的人,他被我電話這頭的笑聲嚇到。呵。我幾乎可以看到昨天他站在櫃檯邊歪頭皺著眉的表情。他不想消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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