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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梅:三则处罚公告辨析

(2016-11-11 2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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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晚,新梅惨被上交所打了三记闷棍:一是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张静静予以通报批评;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婧予以监管关注;给予开南系以公开谴责。

       立刻有人想到,是否会影响今后的重组,我们分析一下。作为以往的我们的ST党经验,只要结案了,相关责任人辞职了,就不影响什么。但新的重组办法,对于借壳进行了限制,如图:

ST新梅:三则处罚公告辨析

        而上海国资入主新梅,若注入自有资产,无疑构成借壳,那么上述的处罚是否构成影响呢。首先后两个,即对董秘的监管及开南的公开谴责不构成影响,监管是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董事会换届后董秘也将被换掉,开南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况且换届后其也没有代表入董事会,故可以说无影响。关键是第一个对公司的通报批评(张静静滚蛋了,对她的批评也没影响),由于涉及公司这个主体,故这个通报批评就值得研究了,通报批评是不是上面图片规定所说的重大失信行为呢,首先它不是行政处罚,当然也不是刑罚,故应该也不影响,当然有研究性文章说其和公开谴责一样也算失信行为,但新重组办法发布会证监会似乎没有将其列入,起码括号中没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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