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东方:2014年12月24日,本公司接获“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通知,本公司参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申报,未能获得有关部门的最终审批。基于以上情况,公司判断将不再具备参与发起设立“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虽然有一定利空,然银行占比不大,对股价打击有限。公司几年来在大股东的支持下,转型明显,动作颇多,还是有不少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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