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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8 13:30:34)
标签:

杂谈

  特别是涨百分之一的限制。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2年8月3日前反馈至本所。传真:021-68809609,电子信箱:Trading@sse.com.cn。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管理部,邮编:200120。

不坐以待毙,发出我们的声音,做一个懂得维权的现代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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