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2011-12-06 0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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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墨笔印记 |
《教学楼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休息平台处装配一盏声控照明灯、一台应急灯。
2、学校在楼梯各处装卸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
3、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第一个休息平台处装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项。
4、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中间画一条红漆粗线,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二、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三、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教育。
1、学生不得窜楼梯。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3、下楼做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4、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5、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
6、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五、学生楼道活动规定
1、如果哪个班级不按规定的顺序上下楼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和搭班的科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2、如果在下楼做操时,出现了不安全事故,当天上该班早读课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3、如果在课间和课间操后,学生在上下楼梯时出现了不安全事故,当天维护该楼梯秩序的值日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4、在学生参加集会、观影等集体外出活动时,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和搭班的科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5、带班领导为当周学校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6、对全年未出现不安全事故的班级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得在过道上开展剧烈活动和做不安全的游戏,尤其不得在楼梯和过道间追逐打闹。
二、学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搞紧急集合。
三、学生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慢行,不得拥挤。
四、学生到操场集合和做课间操上下楼梯时,值周教师及班主任或当堂任课教师一定要守候在楼梯口,不得擅离职守。
五、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必须立即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扩大,并向学校报告。
六、学校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保安和教师控制局面,进行施救,如有必要,立即向上级或派出所报告,请求援助。同时,由该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其学生家长来校共同处理有关事宜。
七、学校和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门卫负责人每天对楼道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
以上制度,请全校师生共同遵守,以确保学生上下楼梯和过道休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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