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3年8月4日,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日子。齐齐哈尔市某建筑工地挖出5个金属桶,那是日本侵华时期生产的化学武器———芥子气,一种挥发性极强的致糜烂毒气,只要吸入或皮肤接触,就会造成无休无止的糜烂和人体细胞组织破坏。
“把毒气弹拿回日本去,把健康还给我!”
5月28日,来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17岁姑娘陈紫薇面对媒体表达着自己的愿望。
“我不知自己的未来会是怎样的。我没有未来。”陈紫薇长得高挑漂亮,看上去是一个怯生生的小女孩。但她是一名日本化学武器的受害者,9岁时因为接触了被芥子气污染过的泥土而受到终身伤害。
免疫力低下、记忆力衰退,神经、内分泌系统紊乱,这些她想都没有想过的可怕的名词将她留在了病痛和孤独这一边,她不能再加入同龄伙伴的玩耍,不能继续学习,也失去了训练应付未来生活能力的机会,她的人生之花还没来得及开放,就凋零于毒气的熏染。
5月24日,她和与她一样的多名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泄漏受害者听到了令他们愤怒的消息——— 他们诉日本政府、要求日本国家赔偿的请求被驳回,他们败诉了。
一审判决后,40多名受害者一致要求上诉,并于5月26日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有关律师表示,再次取证后,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南都记者 南香红 实习生 朱书缘 2003年8月4日,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日子。齐齐哈尔市某建筑工地挖出5个金属桶,由于长年在地下的锈蚀,其中一个桶破裂,桶内一种液体状的东西喷到了挖掘机司机身上,并流进了工地的泥土。父亲将工地的泥土拉回家垫自家低洼的院子,9岁的陈紫薇在泥土上玩———事后证明,当时有5个9-11岁的孩子和陈紫薇一样因为接触了泥土而中毒。不幸的是,5个金属桶被卖到废品收购站,收废品的人又对金属桶进行了切割。剧烈中毒猛然暴发,接触者感觉呼吸系统像被火灼一样痛苦不堪。在经历了艰难的休克期、感染期、骨髓抑制期后,受害的44人中43人带着终身伤残活了下来,一人不治身亡。事后他们才知道,那是日本侵华时期生产的化学武器———芥子气,一种挥发性极强的致糜烂毒气,只要吸入或皮肤接触,就会造成无休无止的糜烂和人体细胞组织破坏。
承认事实 却不担责
虽然在中国原告看来,“8·4”事件的判决是一个“逻辑混乱”的判决,但并不影响让日本政府脱责
2006年,中国受害者及家属47名原告在日本法院起诉,状告日本政府在预知化学武器高度危险的情况下没有履行应该承担的调查、管理和处理义务,从而对受害者生命和身体造成伤害,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国家赔偿。
实际上,2003年齐齐哈尔的“8·4”事件,并不是在中国发生的第一起战后平民因日军化学武器受害事件,也不是受害者第一次状告日本政府。“8·4”原告团向日本法庭提供的“日本军遗弃化学武器损害赔偿请求事件”陈述书里,列举了仅黑龙江一省就分别于上世纪40、50、60、70、80年代发生了约10起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泄漏造成中国公民严重人身伤亡事故。而“8·4”事件后又分别于2003年在齐齐哈尔,2004年在齐齐哈尔(两次)、敦化,2005年在广州发生了化学武器爆炸、泄漏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日本学者小原博文、新井利男、山边悠喜子、冈田久雄的《日本军的毒气战》,中国学者张海泉、步平、高晓燕、笪志刚的研究分别为中国原告的诉讼提供了证词,这些研究指出,到目前为止能够确定的日本化武泄漏对受害中国公民造成的人身伤害为:死亡,终身残疾,致癌性病痛,皮肤、内脏、神经系统的各种疾病;丧失全部或部分正常生活能力、劳动能力。
然而,包括齐齐哈尔“8·4”诉讼在内的3起中国受害者在日本法院提起的诉讼,得到的都是败诉的结局。5月24日,日本地方法院民事第13法庭审判长山田俊雄下达的“8·4”事件的判决,虽然在中国原告看来,是一个“逻辑混乱”的判决,但并不影响让日本政府脱责。在判决书里,法院承认5个金属桶发现地是日本侵华时期516细菌部队的弹药库,毒气桶为日军遗留;承认了毒气遗留在人的生活范围是对人的生命、身体极其危险的存在;也承认日军将大量化学武器及毒剂沉入中国的江河中、水井里和藏匿在地下;承认遗留的化学武器“对中国原告的生命、身体加害甚大,对原告造成了极其大的精神和肉体的苦痛”,但却以化学武器和毒剂遗留范围大一时无法调查清楚、且对齐齐哈尔做不到优先调查处置而免除了日本政府的责任。
“为什么承认事实,却不承担责任?”
中国的原告们拖着伤残之躯举着标语牌在日本东京法院门前抗议,得到的却是沉默。
平民触弹 屡伤无辜
日军到底在中国遗留了多少化学武器?日本坚持说只有40万枚,但至今也没有提供具体遗弃地点、武器种类等资料
日军毒气弹的发现,几乎每次都是无辜中国平民以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来触弹的。2004年敦化泄漏事件发生后,日方3次赴现场周围地区,发掘、处理化武毒弹共1000枚以上,并认证炮弹分布区域广泛,还有待于今后的持续发掘、处理。而两位中国少年的生命却永远失去了。而战后“以身触弹”的中国平民目前已经达到了2000多人。
1997年,中日两国作为缔约国同时加入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根据规定,日本必须以10年为期,即在2007年将遗留在华的化学武器彻底销毁。1999年中日两国正式达成《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日本政府明确表示要履行国际义务,为处理和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发现的化学武器原则上不运回日本,而由中方建设处理化学武器的仓库进行处理。遵从这个协议,日方从2000年开始第一次到中国挖掘、处理化学武器。
然而第一个10年很快到期,日本外务省宣布,日本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延后5年到2012年,但延后的期限眼看又要到了,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还有多少,处理得又如何呢?
日本“8·4”中国受害者原告团辩护律师事务局局长三坂彰彦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目前处理极为缓慢,比较可靠的数字是不到10万枚”。
对于日军到底在中国遗留了多少化学武器,中日双方向来存在争议。中国提供的数字是200万枚,日本坚持说只有40万枚。问题是,就算是日本所说的40万枚,日本方面至今也没有提供具体的遗弃地点、武器的种类等资料。
长期进行对日细菌战诉讼的王选女士,十分清楚日本政府一直以来对细菌化学武器犯罪事实的“掩盖”和“保密”态度,在已经公布的日本二战档案中,一向没有有关细菌化学武器的资料。为此,日本民间和平运动人士在2009年底成立了“细菌战史实究明会”,向日本防卫大臣提出公开日本细菌化学战资料的请愿书。
在王选搜集的资料中可以看到:原关东军化学部队516部队非军事人员证词:1945年8月13日,苏军逼近,上司命令把仓库里的毒气弹扔到郊外(齐齐哈尔)的大河嫩江里去;原北京的日本人中学学生回忆:当时被征召在北支那派遣军仓库帮忙干活,仓库里的炮弹都叫“赤弹”、“青弹”、“黄弹”(日军毒气弹的称呼)……投降后第二天开始,把铁轨一直铺到海里,然后整车厢丢到塘沽湾里;原11军自动车第34连队士兵:(19)45年8月20日,在湖南湘潭南滴水埠,把一卡车的毒气弹扔进湘江里,整箱扔的,一个木箱装五六个毒气弹,一共大约有20箱。根据那天下来的命令,与盟军达成了停战协定。烧毁战斗详报、阵中日记等文书类,秘密处理化学兵器和毒气弹;日本厚生省引扬援护局史料室所藏,原第23军参谋大佐山津善九郎的《第23军复员史料》中有关记述:“用船把特种弹运到海湾(广州湾)里,扔了。开始一个一个扔,后来一箱一箱扔。”
而中国已经发现的化学武器遗弃地点也印证了这些当事者的回忆。1994年以来,广州湾一带,以及广州市内建筑物地下,多次发现日军毒气弹。2004年,日方根据中方的要求,赴广州湾勘察、调查,但2005年6月21日,广州湾虎门水域的渔民又从水下吊起一枚日军毒气弹,毒弹在岸上泄漏,造成3人受伤。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的水域中发现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的地方除广州湾(多次)以外,还有杭州大运河(3次)、松花江等。江河里的毒气弹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浸泡腐蚀,几乎一触即漏,其危害不仅仅是对人,将会对中国的江河环境造成致命打击。
只管拆弹 不管救人
“受害者的检查费和治疗费极其昂贵,而且治疗将是终身的,但现在对毒气弹泄漏事件的处理,还没有涵盖这一块”
历史问题依然在现实中纠缠,60多年前的毒气弹依然在毒害着今天的人们,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赫然在目、不得不正视的问题。然而解决问题却是那样的艰难。
“8·4”事件诉讼律师团总协调人、日本华侨李楼告诉南都记者,对于化学武器受害的科学认识本身就是一个极其曲折、艰难的认识过程,“8·4”44名受害者的医学认定就是一个例子。过去人们总是认为芥子气毒害的是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肺,但日本芝病医院院长、内科专家滕井正实在为受害者做检查时发现有很多现象内科根本解释不了,于是他找来日本东大坂生协病院副院长、神经内科专家桔田亚内美一同检查和研究,才确定了芥子气对受害者的神经系统的破坏,而这种破坏是终身永久性伴随的。两位医学专家在法庭上为中国受害者出庭作证,使医学鉴定得到了法庭确认。
“受害者的检查费和治疗费极其昂贵,而且治疗将是终身的,但现在对毒气弹泄漏事件的处理,还没有涵盖这一块。”李楼说。
目前日方在遗留化武的处理基本上还是只管“弹”,不管人。李楼介绍,1999年中、日政府正式达成的《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方提供的只是“化学武器处理工程费”。对于受害者的救助,包括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社会保障等,并没有专项资金和专门机构负责施行。没有处理好人的问题正是中国受害者多次到日本诉讼的主要原因。
“8·4”事件发生后,日方拿出3亿日元用于事故处理,而这笔钱光是付44名受害者医院救治费和出院后的疗养费就达两亿日元。几乎所有受害者都在日后的生活中陷入贫病交加的状况。以受害者杨树茂为例,伤残后他失去了工作能力,老迈的父母只能捡破烂为生,两个孩子也放弃了考大学,累及全家三代人。
前往日本的诉讼又是一大笔支出。“原来我们约定,前往日本诉讼的费用在中国由中方承担,日本的费用由日本律师私人赞助,但我们后来发现,中国受害者根本没钱,所有的费用全部是中国志愿律师罗立娟女士私人为他们支付的”。李楼说。
南都记者了解到,罗立娟为了支付受害者住院费、诉讼费、路费甚至卖掉了自己的房子。“16人次到日本,平均每人每次25万日元的费用,全面体检43人每人做了3次,每次每人180万-200万日元,而钱只是艰难付出的一个小方面。”李楼说。
到目前为止,日本和平组织、律师、中国受害者在日本国会做了很多工作,得到很多理解和支持。“当务之急是中日双方促成将对受害者的救助纳入目前在运作的日本遗留化学武器处理项目,因为此项目,日本国会有规定预算支出,而且每年有相当剩余”。日本律师辩护团提供的一份材料中提出了这一呼吁,而这也是解决中国受害者生存和救治问题的根本的、人道的出路。
数字
日军到底在中国遗留了多少化学武器?中国提供的数字是200万枚,日本坚持说只有40万枚。
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目前处理极为缓慢,比较可靠的数字是不到10万枚”。
声音
“当务之急是中日双方促成将对受害者的救助纳入目前在运作的日本遗留化学武器处理项目,因为此项目,日本国会有规定预算支出,而且每年有相当剩余”
——— 日本律师辩护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