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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公主有关打赏公告2号

(2015-04-03 16:04:10)
标签:

杂谈

有关打赏,引来一些争议,有关不打赏不能转发引来一些嘲讽和谩骂。

 

以我对人性的洞察和表达能力,我可以回击得非常刻薄,引发吐血。但我想还是克制一下快意恩仇的冲动,以更有理有据的方式平息争论,遵守规则。

 

有关版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版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可以禁止将其著作通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或因特网加以公开播送、公开传输。

 

有关网络转载特别规定:当作者明确禁止转载时,强行转载,虽然注明作者并用链接方式指向原文,这仍然属于侵权。

 

因此,不要再发表“微博是公共平台,你有本事不要放到这里来”的无知言论了。

 

已经交由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孙奕律师代为处理鲁瑾所有作品包括网络发布文字的法律事宜。

 

请在尊重规范的前提下讨论各种感受。所有的情绪请自行消化,我觉得我现在在做的事不仅是强调自己的权利,也是普及法律和文明。

 

没有尊重,我和你无法把酒言欢。

 

价值观不同的人,无法相爱。

 

再次重审我的原则:


1、黄色信箱和每周专栏求赏,我希望我的勤奋的才华得到经济上的肯定,这和我是否贫穷无关。这当然不是强迫的,但,是我希望的美好。


2、可以阅读,但不赏不能转发。

 

3、有心打赏而不会的同学,可以尝试两种方式:1、微博实名绑定支付宝,在微博文章后面点“赏”字打赏。2、加微信公号“鲁瑾脱口秀”,在每天发的文章后面二维码按提示操作打赏。谢谢!

 

请原谅我的认真,我无意伤你,也请别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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