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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和ET是同个物种

(2008-10-07 20:34:09)
标签:

杂谈

分类: 随便写

 

EX(前任)ET(外星人)是同个物种

作者/辛唐米娜

如果这一生连个EX都没有,那么,真的白活了。

我从来不认为和初恋结婚生子白头是令人向往的事情──我们都是在爱情中学习爱,在失败中总结经验,慢慢清晰什么人适合我,而我又适合什么人──别企图反驳我,除非你连骑自行车都是一摸到车就骑得稳,而且从来不摔跤。

都承认吧,有的多,有的少,但是,人人都有EX

常在我节目里听到女生或者男生借着流行歌来卖酸:“米娜姐,我和他真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年纪小的时候,我是不是也这样愚蠢?)

陌生人?最好是;

熟悉?别自以为是了。你们熟悉彼此的只是交会时的那段日子,一旦分手,就不再熟悉,就像雪糕离开冰柜就会从固体变成液体。

少女时,有一首流行歌很流行,一个苦巴巴的男生在唱:“分手,并不表示不能做朋友,是吧?分手,并不表示不能够再有,是吧?”那时候的我对于这种询唱的回答一定是Y,现在,只能是N

请求大家不要亵渎朋友这个词──它不是爱情不成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也不是从依恋到遗忘的过渡,它是……(此处省略吧,参见大家在同学录上留言时关于友情的歌颂。)

分手了,最好老死不相往来,和EX的距离与和ET的距离相同。

我对ET很有好奇心,但是如果有人告诉我ET就在我家客厅,估计我还是落荒而逃──蓝胡子或者潘朵拉的故事都有证明好奇心没有好下场。

我对EX也有好奇心,像另一个流行歌唱的那样:“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但是,不必见,不必聊,不必问一句最近过得好不好──如果你的恋人的EX要来顺访,也请严厉管束并且明确制止,人类的心柔软复杂但是开关就是那几个,EX如果看上去还不错,只需要有意无意地将眼波一转,说一声“我还记得你最爱……”或者“你还记得吗?……”──类似的话一出,就吻醒了旧爱这个睡美人。连我身边那些道德感极强的男性女性朋友们都偶尔会表达一下和EX再亲吻或者发生关系不算是对现时伴侣的欺哄,那么,算了,你们也不必抱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圣人。

“我有事情需要他帮忙。”嗯,这种借口很常见,但是地球上最不缺的就是人,没必要一定找那枚与自己有过恋爱的人。一来显得落败──即使在情爱上我不需要你,但是在别处还需要;二来太不雷落了吧──有很多事不需要靠睡觉和喝酒解决,找曾经亲热的人来帮忙,仿佛是拿当年的睡觉来说事(哦,不,你们不一定有过关系,那将那个词换成热吻或者说肉麻情话也成);

“我想向他打听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人。”这借口也很无聊,人际是密密的蜘蛛网,想找一个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

“我听说他(她)最近不太顺利,我想帮帮他(她)。”唉,烂好心也不必。谁都不希望分手后自己越过越差,再说了,除非你已经帮完了身边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否则,这种出手,如果不是恶意想刺激对方,就是想再发生点什么;

“我心情不好……”这种借口常见,也常常能将对方的生活搅乱,如果你身边连个听你倾诉的阿猫阿狗都没有,你未必混得太惨,你们都分手了,凭什么还让他(她)来负担你的坏心情?打扰别人不礼貌倒不说,像我女友那样碰一鼻子灰,估计会心情更不好──她半夜哭泣打电话给EX,说“我心情不好”。EX仿佛没睡醒,回答:“管我什么事?”她吓了一跳,哭都哭不出来了,再重复:“我心情不好。”EX的回答是:“找你男朋友或者你女朋友说吧,你吵到我们睡觉。”

“我妈病了,想见他(她)”“我想去拿我扔在他(她)那儿的几张碟”……算了算了,借口全是借口。

哦,有一件事情联系EX是必须的──你发现自己有传染病,然后为了大家的健康和安全,不得不给他(她)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建议他(她)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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