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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成长篇】我们并肩坐在湖边,看着太阳升起,白色的水鸟去而复返。太阳升起后,湖面是青白色,只有湖心那一点是鹅蛋红。荷花在我们眼前慢慢展开,我听到了它松开花瓣时的清脆声音。
青春
文/绿妖
1
这个故事要从大学第一天说起。
校园里到处都没有人。我跟着鼻端一股桂花香味儿,随便乱逛,走过一个长长土坡,眼前已经没有教学楼,却出现了一个湖。这是八月底的清晨,早上七点钟,阳光铺在湖面,像一张白银织成的网。我轻轻弯下腰,把手伸进湖里,触指冰冷。我四下张望:如果没有人,我打算躺到草坪上晒会儿太阳。
有人。湖里有人游泳。她戴一顶明黄色泳帽,迅速游到岸边,哗啦一声翻上岸来,全身往下淌水。她看我一眼,一把揪掉泳帽,一头长发夸张地披落下来,光脚踩过草坪,走到树底下,捡起一条同样是明黄颜色的毛巾,旁若无人地擦着头发,好像这里乃是公共游泳池。我不相信学校允许在这儿游泳。还有,她难道不冷吗?我脑子里有无数问号。
她皮肤微棕,小腿很美,一望而知常常在户外活动,有长跑习惯也说不定。她大略擦擦身子,直接把一条白裙子套在湿泳衣外头。我看她,她也回看我,神色平静到倨傲,仿佛是我没穿衣服,而不是她衣衫不整。然后她就走了,拎着鞋,光脚踩过水泥地,留下两个淡淡的不完整的脚印,片刻就被风吹干。而此时她早已翻过土坡,不见了。
我看看自己穿的T恤短裤,像男孩一样的短头发,手里还捏着一张啃了几口的油饼,不由得自卑不已:同是女生,你看人家——勇于树立偶像并向之学习,是我家家传。但我妈名单上的小林姐姐等人,大部分是乏味的好学生。而这个女孩,是我离开妈妈后独自找到的一个偶像,她比那些好学生精彩太多。可惜,我不知道她名字。
我啃着已经凉透了的油饼,慢慢逛回宿舍。
宿舍门大开,窗户打开,穿堂风像疯了一样,把我的T恤吹得鼓起来,又猛地向后一荡,紧紧贴住前胸。宿舍里的尘土也被吹得狂飞乱舞。我丢行李的那张床,上铺已经铺了床单。橙黄色,很是喜气洋洋。
身后有人进来,不用我说,你们也猜到就是刚刚那女生。她已经换了衣服,红T恤,牛仔裤。看到我,她并不意外,展齿一笑:“是你啊!”她在裙子上擦擦手伸过来:“我叫小宝,你呢?”
“我叫陈丘平。姓陈的陈,丘陵的丘,平原的平。家里人叫我小丘。”
“你爸爸姓陈,妈妈姓丘,对不对?”
“对对对,你怎么知道?”偶像啊,果然是偶像,“你不挑张下铺吗?睡上铺多不方便。”
“不要。我喜欢上铺,” 她手搭住栏杆,飞身而上,身手极为敏捷,“咱们已经认识了,睡上下铺比较好。我受不了再来一个不认识的什么人,睡在我的上铺或下铺。”她开始在上面抖被子,像跳舞一样好看,但是弄得尘土飞扬。我悄悄拿起她的水盆,给她放到外面,免得落了土。里面是她的花泳衣、白裙子、黄毛巾,像刚从她身上蜕下来的一层皮,紧紧缠绕着,堆在一起。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宝的情形。
关于那天,还有一些琐事可以补充:我们花了一下午打扫,弄得宿舍到处都水汪汪的。然后我们去买了窗帘。按我的意思,是等人齐了,一起去选,这样大家一起摊钱会比较公平。她奇怪地看我:那这两天咱们不睡觉吗?而且,谁说人多眼光就好?如果她们不喜欢我买的,给我做床单好了,又不要她们摊钱。后来我们买了一块深蓝色厚布,上面发疯地喷涌着黄色光晕。那当然是她的眼光。后来,我经常站在楼底下,发现只有我们的窗帘不是深红、橙黄的缎子平绒。在一栋楼的锦旗般的窗帘里,我们的窗户像一个怪物。
关于那幅窗帘,她说,这像是凡高笔下的星空。而我觉得它更像我想象中的海洋。蓝色的深海海底,像人类城市一样,有灯,有星光,还有发着光的永不闭目的鱼。小宝听了尖叫:“你是诗人啊小丘!你一定写过诗!”我说我没写过啊。“那你一定要写!必须写!”她揪住我肩膀用力摇。我被她摇得头脑不很清楚,开学后加入了诗社,交二十元会费,拿到一个红皮儿会员证,一行诗也没写出来过。
而那时,她早已经混到校外,才不管我到底写不写诗这回事了。
2
开学后就是秋天。那年武汉的秋天非常美,每次走在外面,都觉得自己一伸手就能跟天空里的什么人接上头一般。大气层接近透明,天空是钴蓝色。云呢,要么不出现,出现就是云山云海,像电影里的特技。去上课的路上有一种树,它的叶子会彻底变成红色,跟绿色叶子混杂在一处,仿佛树冠上开满红花。我一直走一直看,眼睛常被太阳照得金星乱冒,闭上眼,一片靛蓝纯黑。
有一次周末去看录像,张艾嘉电影专场。《阿郎的故事》、《最爱》、《心动》,电影都是好电影,走出录像厅,我跟同伴兴致很高,说要不不去食堂,在外面吃东西。突然她捣捣我胳膊:小宝。快注意她身边有无可疑男生。
小宝穿件红色拉链衫,黑裙子,赤脚穿一双夏天的凉鞋,脚趾头上涂着红颜色的蔻丹。她站在刚散场拥挤的人群里,一脸不耐烦。她看不到旁边男生都在看她。她站在人群里好像她与所有人都无关。人群散开一些儿,她立刻向外走,走得极快,几乎是跑过人群。我却有个感觉:她其实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
同学把我一挽:咱们吃饭去。
我们掉头而去。但余下一天里,以及此后许多次,我常常想起小宝,她站在人群里,说不好是被世界抛弃还是她先抛弃了世界。而她对此一无所知。我很想叫住她,问问她,小宝你不冷吗?
十月底的一天,下午我请假,在宿舍里睡觉。小宝走进来,手里拎着盒饭,坐到我床头,开始吃饭。鸡蛋西红柿的味道弥漫开来。
我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忽然想起来她的鞋,坐起来一看,她还是光脚穿着那双凉鞋,脚趾头凛冽地露在外面。我怒吼,命令她立刻跟我去买鞋。
“没钱。”她说。
“我借你。”我取出背包,一张一百,一张五十,还有两张十块。
“不够。”她既不高兴,也不扫兴,平平淡淡地说,好像这一切理所当然。
“你要买什么鞋不够啊?”倒是我的自尊心受伤了。
她瞟一眼我床下的球鞋:“反正不是你这种。”
吃完盒饭,她走去丢掉,又回来在我床头坐下,看我不高兴,忽然一笑:“小丘,你要承认我跟你不一样嘛。不过为了让你高兴,我答应你明天就去买鞋!”
她搭住栏杆,飞身上铺,床板嘎吱两声,再无动静。小宝入睡是很快的,像一个没有心事的孩子。
晚饭时她又出去了。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小宝。准确地说,宿舍几乎所有人都讨厌小宝。因为她从来不值日,干脆只好不算她。而且她穿得那么时髦,整天在外头,谁也不知道她在干啥。熄灯后她们议论到小宝,我照例闭目养神,不参与,也不反对。窗帘一角垂在我的床头,深蓝底色上粗野地泼洒着黄色,像深海海底。海底到底是冷、是暖、是平静、还是激流汹涌,我不是鱼,大概一辈子也弄不清楚。
第二天睁开眼,看见上铺,小宝的被子掉下来四分之三,挡在我床前像个帘子。我探出身子,看到她睡得正香。床底下,挨着我的脏球鞋,放了一双漆皮红色高跟鞋,非常明亮的红颜色,在昏暗的床底闪闪发光。
3
深秋后有一段时间,小宝经常回宿舍住。她不上课,只是抄我的笔记,边抄边评论。她一天到晚盘着腿坐在我床上,就着桌子抄笔记,吃零食,换衣服,看小说,把床单蹭得皱皱巴巴,只有睡觉时才爬回上铺。
头一天她要洗澡,我叫住她,要借给她帘子:“你明天也去做一个吧,今天先用我的。”帘子是南方女生们的发明,挂在洗澡间省了很多尴尬。
“这啥东西?”她皱起眉,“丑死了!我才不用!”
她也不要我陪她打热水。天气变冷以后,大部分人都放弃了洗冷水澡。校园里常看到豪迈的男生,一手一桶热水,泼泼洒洒地拎着走。女生力气小,两个人合挑一桶热水,空着的手还可以再拎一暖水瓶,这样,连晚上喝的水也够了。洗澡时,常听到对面楼上一声惨嚎,就知道是哪个不怕死的男生在洗冷水。
听完我的建议,小宝一脸嘲弄:麻烦死了,我洗冷水就好。
于是,她跟在拎热水、扛帘子的我的身后,空着两只手,赤脚穿着木屐,“吧哒吧哒”,摇摇摆摆地走着,边走边笑话我不是去洗澡,倒像是上山打老虎。
我们的楼是老式建筑,楼层极高,热水产生的热量,要上升很久才能碰到天花板。洗澡间是用石壁砌的六个单间,三面墙都是黑色水泥面,上下左右都透风。靠里的墙壁有一扇透气窗,它上面的木头百叶窗是死的,从来都关不上。起风时,从阳台进来的冷空气,犹如一条大蟒,贴着光滑的水泥地面潜行,直到与窗外寒流汇合,然后便如狼似虎地扑向毫无遮掩的身体。
挂上帘子,我只看到小宝的一双脚,我想起来:小宝,待会打开水龙头,你先让它流一会儿,好长时间没人用,恐怕里面有铁锈。
“哎。”她站到石阶上,让水流了会,提起一只脚,沾着水试了试。水显然很凉。那只脚犹豫不决地在空中待了一会,随后便全身而入。几乎是立刻,她尖叫,跳到外面,像站在热锅上,两只脚来回倒着跳来跳去。对面男生楼上一片哄笑。
“笑什么笑!”她高声喊一句,又跳回到水龙头下面,被冷水一激,跳了起来。
然后,她唱起了歌。
小宝的歌声,从此在一段时间里,成为傍晚时必然会出现的一个事件,像食堂开饭,太阳落山般固定。她在宿舍里从不唱歌,说自己五音不全。可是在那间粗糙寒冷的洗澡间,她的歌里却正有种东西与之适应。有次黄昏,我打水走到楼下,听见她唱《执著》,那是下午五点多钟,天空里有许多厚重云朵,呈灰黑色,像锡铁。太阳在云朵后面,放射出强烈的金黄色。看上去,天上仿佛有一座城市,轮番变幻出锡铁与黄金之色。我身边全是匆匆忙忙打热水的学生们,他们的脸一会儿被映成金黄色,一下儿又被照成灰锡色。对面楼上,有个男生吹着口哨,在大声为她伴奏。
我一直站在原地听,直到她唱完。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那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执著》。
十二月下旬,大家都在准备考试,小宝频频夜不归宿。
说到这里,我要讲一段自己。入校一个月后开班会,我莫名其妙被选为班长。
不错,我每堂课都坐第一排,每次提问都头一个举手,因为预习过,老师讲的我立刻能够心领神会。老师又不傻,班里谁听懂了,谁对他有强烈兴趣,他们是一下就能感应到的。有些枯燥的课堂,几乎变成我跟老师的单独交流。半个月下来,男生们看我的眼神就不一样了。老师也习惯了最后提问我。前面人磕磕巴巴,言不及意地回答时,我在笔记本上列出几条关键词,气定神闲地等着叫到我。这都要拜我妈所赐。从小她教我演讲,练口头表达,练多了思路自然清晰,更不会紧张。
说起来,大学里还是人心纯朴。就因为一个人学习好,大家就会发自内心尊敬他,这种朴素的价值观,在我进入社会后是再也看不到了。班会那天,连男生也投我的票,我做了班长。其实我对于把一些人组织起来,干一些无聊的事并不热衷。这个特点,在我就任一学期后的元旦时,已经暴露得相当明显。宿舍女生抱怨,别的班组织了多少次联欢,还有秋游,只有我们没有动静!末了她气愤愤地说,陈丘平,你是我见过的最冷漠的人!
冷漠……我知道寒冷是什么,漠然是什么,但什么是冷漠?我知道内心深处,我对大部分人并无兴趣。诸如联欢、秋游,对我来说只是浪费时间。我对恋爱都没兴趣——我的口头禅就是“没兴趣”,还有,“干吗浪费时间”。校园恋爱成功率那么低,我干吗要浪费时间。她们周末出去玩,我仍然老老实实去图书馆。我还是觉得在分数上击败别人比较有乐趣。虽然每堂课都在验证着我的智力,但我还是需要用考试更确切地进行一次验证。
考试小宝倒还是来了。我在往教室狂奔时,看见小宝慢吞吞走着,走过去的人都回头看她:她穿红色羽绒服,一条黑色毛线裙,脚上穿一双巨大的、毛茸茸的白色保暖拖鞋。我大叫:快点,要迟到啦。她抬头看我,茫然一下才认出我来,摆摆手:你先走,我还有两页笔记没背完呢。她手里拿着笔记,看完一页就撕掉,纸团在身后连成一串,像动物在雪中留下的脚印。
关于考试成绩,还有一点可以说。我当然是第一名,每一门都是。第二名是个男生。这些不难查到。我感兴趣的是小宝的成绩。她大部分科目成绩平平,但有两门考到很高——那两科是最难的。我知道其实自己已经输给她了。我下多少力气,她下多少力气。这种失败感让我一时感到幻灭:我这样学习,到底有什么意义?
因为沮丧,我没有立刻回家。天气寒冷,做什么都没意思,我索性在宿舍里睡大觉,睡醒就看小说。我租了一堆亦舒,一天看四五本,算对我浪费掉的时光的补偿。亦舒喜欢说“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出来的。”我边看边嘟囔:那也不一定。
到后来,整栋楼只剩我一个,连租书的书店也关门了。保卫科催了我几次,问我几时走。我买了第二天的车票。宿舍里,除了我和小宝的床铺,别人的铺盖都卷起来捆好,露出下面赤裸的棕床。小宝考完试就没回宿舍,她的拖鞋放在我床底下,我在宿舍里就穿上,果然十分暖和。
临走那天,吃完饭,我实在无聊,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打开一本下学期的课本在看。我茫然一下,忽然想,我这样算不算是变态呢。那天我看到半夜,不知何时,外面下起雪来。我站在窗前,额头贴住玻璃,那种接触里有一种冰冷的锋利。也许是幻觉,我影影绰绰看见窗户外站了一个人,好似幽灵一般。我猛退一步,心脏狂跳。
门“哐当”打开,小宝走进来,化着浓妆,一身浓重烟味扑面而来,“小丘,我有个朋友今晚没地方住,来咱们宿舍可不可以?反正别人都不在。”
“喔。”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男的女的?这合适吗?别人知道了怎么说?我脑子里的问题层出不穷。这时一个男人推门而入。
黑色棉夹克,黑牛仔裤,黑高帮靴。背一个琴盒,右手拎个“骆驼”牌深蓝色背包,靴子上溅满泥巴。我愣了一下。这是一个男人。虽然他一言不发,但他的男人的危险气息逐渐充满整个空间,把我挤到不能再退。
“哦。”我还是不知道说什么好,看看他,又看看小宝。小宝穿着那双红色皮鞋,鞋头上踩得一塌糊涂。看来他俩走了很远的路,而雪已经下了很长时间。我穿着那双可笑的长毛拖鞋,手足无措地站在屋子当间。
“师傅睡我的床,我跟小丘睡下铺。”小宝干净利落地安排,指挥她的师傅爬到上铺。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可能是不习惯有人跟我睡一张床,或者是,不习惯屋里睡了一个男人。我闭上眼睛,种种念头犹如闪电,不断映亮下面的漆黑海面。半夜时他去厕所,回来后站在我们床前,伸出手推小宝。然后他俩一前一后爬到上铺。
床架晃动起来。
后来回想,他们已经非常小心,床架晃动可能只是我在黑暗中过分灵敏的想象。但当时对我来说,那床架晃得仿佛地震。我抓起外套,穿鞋,夺门而出。小宝的声音一下就听不到了。我一口气奔到操场,下了半夜的雪,跑道全部变白,在黑暗中十分明显。空旷的看台与黑暗融为一体,体积庞大地向我压迫过来。我没有停,继续跑,出来得急,我睡衣外面只套件棉袄,可我恨不得连这件棉袄也脱掉,我恨不得脱掉所有衣服,脱掉我这层皮,身体里似乎有一个人迫不及待要挣脱出去,我害怕,可我不知道我怕什么;我愤怒之极,却不知道我为何愤怒。我想尖叫,大喊,拿刀子伤害我自己。一万个念头同时涌上大脑,我像个疯子一样奔跑,直到大脑一片空白。肺里像着了火一样疼痛,我蹲下去,吐出来的不是火,而是那天晚上我吃的食物。
呕吐之后,撑着我的那股劲也消失了,我身子一软,顺势躺下。刚下过的雪里有一种清洁的味道,躺在雪里,其实并不觉得冷。我躺在地上,天空里一道美丽的银河,像我小时候看到过的那一条。
4
我不知道,对于在青春中备受煎熬的人来说,哪个季节更难以忍受。
冬天的寒冷,极易从物理的冷转变为心理绝望。宿舍里很冷,别的上下铺都合睡到下铺,互相取些暖意。我庆幸小宝的不在。我的身体拒绝症状越来越明显,我不喜欢别蛰人碰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坐我的床。我觉察到自己的变化,并保持观察。
从那个雪夜后,我和小宝变得不怎么讲话。开学后她搬了出去。我知道再也回不到曾经,一度我们以为友谊会地久天长。她的消息我都是从别处听来。她在酒吧打工,偶尔客串唱歌;她跟乐队的人恋爱,租房同居。讲八卦的人神情猥琐,暗示我们她已非处女。在我们的年纪,没有男朋友是可耻的,拥抱是可以的,当众接吻是普遍的,但性爱是讳莫如深的。没人敢公开谈论,更别说像小宝那样公然同居。我们愿意假设,也许他们各自分睡一个房间,而非睡在一张床上。但自己也知道这种假设未必可行。小宝在我们心头引起了性的焦虑。
在我心中,这份焦虑一直持续到那年春天。有天下晚自习,我去湖边散步。那时湖边已经没有什么人。我坐在椅上出神。
这是四月初的夜晚,湖面上升起浓雾,雾中有细雨,细得仿佛蜜蜂的刺一般,刺到脸上,又酸痛又疼痛。我伸出双手,摊开在两膝之上,感到皮肤被穿透,野蜂之刺哲入血管,静静流淌。这时身后来了一对伴侣。我指望他们亲热一阵就会走掉,谁知他们并不满足于只是接吻。这声响唤起我对那个雪夜的全部记忆,大脑里仿佛有个床架摇晃得越来越响,我猛地站起来,浑身发抖地走回宿舍。
这真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打击。我不明白身体出了什么问题。看起来,它似乎有了自己的意志,渴望随便委身于人。这是意料之外的。恋爱对我来说是个计划,应该发生在毕业后一至五年之间,而不该在现在。
那个春天,寒冷而多雨。我心怀沮丧地度过自己的二十一岁生日。我一直感觉,在身边这个无聊浅薄的生活之外,还存在一个真正的生活。我的所有努力,都只是为了这真正的生活而做准备,我相信我对自己足够冷酷足够严厉。然而在二十一岁这一天,我忽然想,也许,万一,并没有真正的生活。也许真正的生活就在身边,别人都已经知道了,而我还没有。比如说那些在黑暗中紧紧拥抱的恋人们,也许对于生活,他们比我知道得更多。有了这些念头,曾经让我引以为傲的我的孤独,现在看起来,像一头大而无当的骆驼。
虽然沮丧,出于惯性,我还是天天去上课。这一直是我的骄傲,现在变成我唯一的支撑。
那天是一堂公共课,我七点半到教室,发现第一排已经坐了一个男生,正在预习。下课后,我借他的笔记本看,他的笔记本非常干净,抄写得清楚整齐。我最恨别人的笔记本逻辑混乱,字体潦草,还有脏脏破破的。
他叫李昌吉,听到这个名字我不禁莞尔:他是年级另一个读书天才,被老师频频拿来跟我相提并论。
一般来说,我跟人交往时有严重障碍,尤其是跟异性。但在我的生活里也一再出现某个时刻,我忽然放下所有顾虑,跟对方的交流达到了我当时心灵所能走到的最远之处,此时犹如置身一个全新天地,一切都是熟悉而陌生的,所有的经历从昏暗中浮现,犹如在夜空里发光的群星。只有此时,我才不再是站在人生外面,跺着脚,百无聊赖,等待入场的旁观者。
李昌吉是孤儿,父母在去新疆的路上捡到他,就以目的地给他取名。父母都是医生,忙于工作,他从小在野外长大,直到十八岁才第一次坐火车离开家。对这个世界,他没有多少概念,所以他不懂,为何听说他是孤儿后我是那样的表情。孤儿是我的用词,他说他只是不知亲生父母是谁,但他有现在的父母,怎么能叫孤儿?在所有的事情上我们都概念不一致,但这不妨碍我们沟通。因为彼此之间没有隐瞒、矫情或自大,在我是放弃了,在他是不知道,于是我们得以坦诚相见。
李昌吉个子不高,五官普通。跟他坐在湖边长聊时,急着打饭的学生自我们身后匆匆奔过,那之后暮色渐浓,而他的声音让我彻底忘记他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只感觉我是坐在一堆篝火旁边,火光映亮了我的双眼。他猛地停住话头,火光熄灭,周围景象又浮现出来,只是变得陌生。李昌吉给我的感觉,就像在遥远的边疆小城,一轮月亮照着辽阔的戈壁滩。
5
六月里一天,小宝搬回宿舍。她全部行李都在一只深蓝色背包里,包很旧,东西不多。
这次回来,小宝变得不爱说话,总在沉思。她不说话时,眉头也皱着,透出一股紧促锋利的神情。她偶尔开口就是极为尖刻,那种尖刻仿佛一种兵器,伤人伤己。我不知道她在外面经历了什么,看上去她似乎变得沉静,但那沉静只是一堵用以抵挡海水的高墙,我担心它随时有可能塌陷。
我们仍然保持疏远,比从前更加疏远。她似乎总是冷冷地看着我们,心里充满愤怒与不屑,尽管她从来不说。
有天夜里,我听见上铺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像透不过来气,又像是被人扼住了喉咙。我站到桌上探视,小宝的双手放在胸口,头激烈地来回摆动,喉咙深处发出粗浊的喘气声。我凝视着她被噩梦抓住的脸,堤岸塌陷,海水奔腾而出。我推她,她蓦地坐起,带得床架咣琅琅一阵乱响。“我魇住了,”她迷迷糊糊看着我,“谢谢你。”她正好坐在月光里,我看见她一额头的汗。
“没事就睡吧。”
我躺下来却睡不着。这是武汉最热的天气,宿舍里没有空调,所有的窗户都开着,一丝风也没有。凉席上全是汗,我就睡在这汗里面。
“你睡了吗?”她探出半个身子,轻声叫我。
“热死了,睡不着。”
“我也是!咱们出去凉快一下好不好?”
她说的“出去凉快”,竟是翻出去,到湖边草地上乘凉。我脊背上一阵发凉,但她已经身手敏捷地翻了出去,轻声催促我。我一横心,也笨拙地翻了出去。
天空昏暗,看不出是几点,我们越走越快,到后来跑了起来,我们比赛谁先跑到草地,凉鞋碍事,索性脱了鞋子在水泥地上奔跑。跑到草地时,我一身汗,摊开手脚倒在地上。草根的湿润,还有泥土的凉意顺着皮肤蔓延上升,那种凉爽里总带着一丝死亡之感。我觉得凉快,小宝还嫌不够。她要下湖游泳,叫我一起。
“我不会游泳!”
“我教你。”
“我没带泳衣。”
“这里又没有人!”她笑死了,“我也没有带呀。”
“我不想游!”
我从小害怕水。我四岁时,爸爸带我去湖里游泳,他光顾着跟人说话,一松手我掉到湖底他也不知道,我喝了一肚子水几乎淹死。那之后我就害怕水,再浅的游泳池也让我眩晕。我一直记得,在一个昏暗的水底那种无助的感觉。
看我坚持,她不再管我,脱掉裙子跳进水里,一口气游出去好远,直游到研究生楼下才返回。返途之中,天色已亮,周围一切忽然不再受夜色保护,一切变得清清楚楚。我一骨碌坐起身来,四下环顾。小宝自己却不慌不忙,还绕到另一个岸边摘了朵荷花。她从水里翻身上岸,只穿着内衣的身体暴露在白天的光线之中。天色每一分钟都在变得更明亮。您倒是快点啊姑奶奶。我急得直跺脚。
“送懒人一朵花。”她把荷花扔到我身上,穿上裙子,在湖边坐下,拧头发里的水,她的两条腿垂到水里,荡来荡去,看上去十分自在。“过来一起坐嘛!”她回头叫我。
我勉强忍住恐惧,战战兢兢地在湖边坐下,把两只脚都放进水里。我害怕的感觉出现了:我仿佛整个人都在溶化、消失在水里不见。我紧紧抓住身后地面。奇怪的是,同时我也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
我们并肩坐在湖边,看着太阳升起,白色的水鸟去而复返。太阳升起后,湖面是青白色,只有湖心那一点是鹅蛋红。荷花在我们眼前慢慢展开,我听到了它松开花瓣时的清脆声音。我们索性躺到了地上。我们的脚还插在水里,上半身倒在岸边的水泥地面,像湖边的两棵植物。水泥地被太阳晒得发烫,我看见上学去的人们树林一样的脚。我闭上眼。太阳越来越烈,在我闭着的眼睛里,它先是明亮的红,然后是万点金星,灿烂辉煌。身上被晒透了,汗也被晒干,我感觉自己像一截晒透了的干草,随时可能被点着。我不再关心别人看到会怎么想。有个多管闲事的人走过来,脚步声在我们旁边逗留。
“干吗呢?”他说,“装酷?”
“不晒得慌吗?”
“嘿!够酷的嘿!”
“睡着啦?”
他到底走了。
我真的睡着了。
那天在太阳下暴晒的痕迹,在我们脸上逗留了整个夏天,而我们从那一天重新获得的默契,存在得比它更久。
那年暑假,我跟小宝约好一起旅行。
我跟我妈请假,她沉默半晌,什么也没说,挂了电话。一星期后,我要的路费寄到了;小宝又去打工,她同时在两家酒吧做事,每天忙到凌晨四点才睡,累到在考试时睡着了。但到底凑足了路费。
目的地是西藏。谁不想在有生之年去一趟西藏?那时西藏还不通铁路,我们也没钱坐飞机,所以是转三次火车,然后坐长途汽车。这一切都写成了计划书,变成一个步骤严密的旅行手册。
我们还需要一个男生。确切地说,是我认为需要一个男生。两个女生长途旅行到底不妥。我叫李昌吉一起去。他考虑了很久。暑假他本来要报一个托福口语班的。但西藏他也想去。以后功课日紧,再以后,出了国想去可就难上加难了。我不停地游说他。他一度介绍他的同学跟我们一起走,但放假时,那男生决定还是回家,于是李昌吉决定跟我们一起走。
他决定以后,便以领队自居,把我们的旅行手册研究一遍,又上网打了许多资料,添了一些装备。出发时,李昌吉背着他小山一样的背包出现。我们在门口的牛肉面馆吃了三碗牛肉面,李昌吉的那份是加肉的。然后,便开始了我们的长途旅行。
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主要是小宝,她简直是个火药库,一个错眼看不住她,她就可能生事。坐长途客车到拉萨后,她差点跟司机一道走掉,还鼓动我们跟他一起走。还有,过青海湖时,我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她在我旁边嘟囔:要是能现在下车就好了。李昌吉居然就慢吞吞地说:现在车速很慢,理论上人可以跳车,而不至于有太大伤害。我迷迷糊糊瞪了他们两人一眼,“说什么梦话。”小宝笑起来,“不跳,不跳。你放心。”
她的样子,好像不跳车是给了我多么大的面子。
6
去纳木错湖,要先坐客车到当雄。正午时我们到达当雄,打听怎么去纳木错。回答泼了我们一头冷水:当雄没有直接去纳木错的客车。只能包车,而且是上午才有。包一辆车一天的费用是500块。我们没有钱。看来只有搭便车了。
我们站在去纳木错的路口,伸出右手。烈日当空,晒得我眼中金星乱冒。等了大约一个小时,一辆吉普车从公路另一端出现,在我们眼巴巴的期待之下,停在我们跟前。副驾驶座上的中年人看上去很像干部。他听说我们要去纳木错后,大为摇头:纳木错距离这里还有60公里,极为崎岖难行。我们就算到了也天黑了,未必能再赶回来。再说他的车也不到。他劝我们在当雄住一晚,明天包车去。我们请他捎我们一段就好。反正我们自带帐篷,就算回不来也不是大问题。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让我们上车了。外面下起了中雨,我忧心忡忡。这是一段上山路,果然极为崎岖,我们坐在后座,几次从座位上弹起来,头撞到天花板上。过片刻,急雨转成冰雹,天色渐暗,雪粒子打在车上蛮横粗暴。中年男人一再说:这怎么行,你们搭不到车的。小宝说,那您就好人做到底啊。最后他真的绕了路,多送我们一程,把我们放在一个去纳木错的路口,他说,那里离纳木错仅有十里路。吉普车开走了。
冰雹停了。西边还有一线阳光。只有草地上像盐一样的痕迹,显示出刚刚下过一场。
我们上路了。
我从来没走过那么吃力的十里路。后来我才知道,纳木错海拔超过4500米,人待着不动都可能有高原反应。何况我们负重而行。但当时不知,只是气恨两个同伴都若无其事地走在前面,为什么自己那么虚弱。我咬着牙拼命走。我才不要示弱。
日落之后,周围景象变得模糊,脚步声却越来越大。除此之外,万籁俱寂。我们离开公路已经很远了,听不到一点人声,这种寂静里带着一种压迫感,让我们忍不住想要说话,来与之对抗。小宝一直在唱歌。她的声音里有一种气息,跟眼前这景象既对抗,又相呼应。
天黑了。我们不再受白天的保护,现在,我们的每一步都像是深入野兽腹中。一个漆黑血腥的世界。恐惧让我感到窒息。我竭力想抛开脑子里越来越明显的危险信号:也许我们迷路了。现在说这个没有用。我恨我没在出发时就相信理智,拦住他俩。
周围一直有流水声,但却总走不到它的跟前。毛衣里面被汗浸湿,露在外头的手和脸却几乎要结冰。我的脚掌在渗出液体,也许是血,也许是水泡破了。我都不知道。我只是麻木地走。
“咱们要走到什么时候?”小宝停住脚。她的声音在黑夜里像一根火柴,“现在是八点三十分,下公路是六点钟,十里路不应该走这么久。咱们可能迷路了。”
李昌吉转过身来,他的包最重,一路仍不停把我们的东西分装到他的包里,像一头沉默的骆驼,“我们把包放下,商量一下吧。”
“我不走了。”小宝坐到包上,宣布。
“在这里扎营,安全吗?”
“这里地势平坦,我们的帐篷是防雨雪的,有一个双人睡袋,你们俩用。两个睡袋都是羽绒的,现在这种天气没问题。”李昌吉没有坐下来,他拢了些草和木头片,点了一堆火。
火光让一切变得熟悉,安全。我们不再犹豫,开始做露营装备。李昌吉扎帐篷,我和小宝烧火做饭。小宝手脚利落地在地上挖一个浅坑,周围杂草除净,放几块大石头,里头放一个搪瓷饭盒,倒进去固体酒精,点着了就是个酒精炉。我诧异她这套手续做得麻利,她头也不抬,“我离家出走过。”
找不到水源。我们只有三瓶矿泉水,李昌吉多带了一大瓶。勉强够煮面用,洗脸刷牙就免了。小宝除外,她不刷牙睡不着,我们匀了半茶缸水给她。说起来,我们这趟旅行虽然做了周密计划,事到临头才发现只是纸上谈兵。我们必须对每件事情进行判断,做出决定。如果按小宝的想法,我们现在应该已经到了阿里。但脱离计划,靠搭车去那么远,我说我宁可退出。于是我们现在在这里。即便是按照一个谨慎者的意见,我们难免还是落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知小宝会不会嘲笑我,既然如此,索性还不如到阿里去呢。
李昌吉早上跟藏民买了瓶青稞酒。酒装在一个没有标签的矿泉水瓶里,颜色发黄,浑浊,像我的家乡的黄河水。“你们要不要喝点儿,驱驱寒。”
小宝拿过去,一仰脖喝掉一大口,像汽油一样!
我尝了一口,酒发甜,然而烈。像点着的汽油,一路灼烧着肠胃往下淌。
天空中,大颗大颗的星星布满视野。西藏的云,即使入夜之后仍变幻不息。云朵如堤,星似长河,波光荡漾,不可方物。为着看星星方便,我索性躺到地上,我的耳朵后面有许多小黄花。李昌吉给我拿了防潮垫,让我垫着。我心满意足,轻轻地哼着歌。
不知道喝了多久,酒只剩下半瓶。李昌吉开始控制每个人的饮酒量。每次不能超过一口。但小宝的每一口都喝得山响。我们说她耍赖。
“咱们来讲各自的小时候吧。”她提议。
“转移话题!你先把手里的酒瓶交出来!”我揪住她不放。
“从几岁开始说呢?我记事比较晚。”李昌吉说。
“有多晚?”
“就是……直到中学时……之前脑子里像是蒙着一层纱,记忆都是断断续续的。”他有点难为情。
“那就从中学开始说吧。”小宝趁机又喝一口酒,“李昌吉,你先说?”
“初一时我十三岁,是个孩子王。整天带着一帮男生打群架。老师来了,女生就给我们通风报信。我喜欢其中一个女生,可又不知道我其实喜欢她,就整天找她麻烦。比如把她书包放到男厕所墙上。有次我拿石头砸她,把她头打破了,还是我爸给她缝的针。放下针,我爸把我揍了一顿。那是他第一次揍我。”
“小丘?”
“我还没想好。你先说。”
“初一时我十二岁,学习成绩忽然滑到二十名以下,我妈骂我。我很吃惊,我发现他们的爱是有条件的。我学习好就有奖励,成绩糟就要挨打。他们到底爱的是分数还是我呢?从那时起,我开始怀疑人们所说的爱是什么。”小宝把酒递给我。
“初一时我十二岁,”我犹豫不决,喝了口酒,酒劲上涌,我忽然高兴起来,“我妈开始给我辅导初二的几何。从小我们都是这么干,提前学一半,这样总能保持心理上的优势。这个办法一直都有用,可是到几何,我每天做习题,做考卷,还是不行。忽然有一天,我发现我脑子,以前转得飞快的,现在明显感觉里面有根弦松了,怎么也转不动。连原先拿手的语文跟英语也跟不上了。医生说我是神经衰弱,建议我休学一年。”我把酒递给李昌吉。
“初二时,我爸告诉我我是捡来的。我说,我已经知道了。他不知道再跟我说什么好,后来他说,好好用功。挥挥手,我就出去了。我们之间总是无话可说。他很沉默,在单位里话也不多,有很多升迁机会,就因为这样错过了。我觉得他一直都很压抑,我猜他后来得癌症也跟这个有关。我想让他开心,就拼命学习。因为这是我唯一会的。”李昌吉笑了笑,喝掉一口酒,传回给小宝。
“初二时,我妈到外地工作,半年后回来。她问我想不想她,我说不想,她不在家没人管我,我过得比较高兴。我妈哭了。我爸打了我一耳光。”小宝把酒瓶递给我,“我说了实话,却因为说实话挨打。那之后我明白,大人们根本不想听真话,他们太软弱。”
“我在家休学一年。原先的同学都比我高了一级。我很焦虑。我不愿意出门,我妈强迫我每天跟她出门散步,她走路是昂着脸,挺直腰,她命令我也昂首挺胸地走,她说,人不能示弱,示弱了别人就能作践你,但你自己不示弱,别人就拿你没办法。一年后,因为老在家,我胖了二十斤,裙子穿在身上紧绷绷的。上学时我被所有同学笑。期末我考到年级第一,再也没人笑我。”我晃晃瓶子,递给李昌吉。
“初三时,我爸检查出来得了癌症。”他简单地说完,喝一口酒,转手递给小宝。
“初三时,我跟社会上的男孩谈恋爱。我妈气疯了。把我关在屋里不许出门。她关了我一个暑假,有一天,我跟她说我要出去。她不准。我说,你要么让我出门,要么我死给你看。她还是不开门,我就从阳台上跳下去。”小宝卷起裤腿,露出腿上的疤,“那天是大晴天。院子里都在晒被子。我跌到撑衣竿和被子上,捡回一条命。就只是腿摔断了。”小宝喝了一大口,把酒递过来。
“我也要。”小宝跟着站起来。
“我给你们照着路。”李昌吉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火把,举起来给我们照明。
我们走出去老远仍然被他的火把笼罩,我生气地叫他:别照啦,笨蛋!
他才恍然大悟地放下去。
我又听见不远处的水声。天空里,星星全都在打转,拖着喝醉的尾巴,身边的小宝仿佛幽灵。
“你好像——比刚开学时长高啦?”她站在我身旁,大着舌头说。
“哪有!你不还是比我高这么多吗?”
我们面对面比画个头,她的呼吸里有浓重的酒味,一波波地袭人而来。我屏住呼吸,控制着自己不要失去平衡,不要栽到地上。
远处的水声变得大了起来,像大海涨潮。星星异常明亮,仿佛要溢出天空。
“回去吧。你还能走吗?”我问她。
“能!”说完这句话,她就一头躺到地上,怎么也不肯起来。
最后是李昌吉来,把她抱回帐篷。
她在帐篷里犹自狂呼乱叫,嫌热,要脱掉衣服睡觉。
我站在外面,一时没有进帐篷。火堆熄灭后,四周一片漆黑。天地仿佛连成一个完美整体,我立于其中,如此渺小,但竟也存在,并且能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这种感觉如此奇妙。
我脱掉外套,把鞋子留在帐篷的夹层里,膝行进入帐篷里面。里面更黑,乍一进去,什么也看不见。我摸索我们的睡袋,睡袋里没有人。我停住手,呆呆地跪在那条瘪着的睡袋上,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而在那之前我已经明白了。小宝的衣服丢得满帐篷都是。鞋子左一只右一只地扔在空着的睡袋上。鞋带都来不及解开。他们沉默而激烈。
我默默地爬出去,穿鞋,撩开帐篷向外走。最难过的是穿鞋,肿胀的脚几乎无法塞回鞋中,我用力一提,眼泪直涌。
我边流泪边往前面走。
不一会儿,小宝从后面追上来。
我们的酒都醒了。
她默默走了会儿,突然问我:你喜欢李昌吉?
“不!”我断然否认。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否认。
“你明明喜欢他,干吗不承认?”她真是欺人太甚。我再也忍不住,转向她大喊起来: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个女孩?你知不知道什么叫自爱?你知不知道随便跟男人做这种事是可耻的?你知不知道要脸?
她呆了一下,这片刻她仍然紧紧跟着我走,然后她停住步子,“你为什么骂我?”我也停下,转身看她,黑暗里什么都看不清,她的声音里带着泪音,“为什么你们要因为我的感情而惩罚我?我妈妈是这样,你也是,每一次都是这样。我到底有什么错,我只是真实面对自己的欲望,你们不敢,还要惩罚我。你不觉得你很虚伪?你明明喜欢李昌吉,偏说自己不喜欢,你敢发誓你不喜欢他!”
我不做声,低头急走。每走一步,都像走在刀子上一般。
我喜欢李昌吉吗?我对他有欲望吗?是的!是的!但我不能承认。因为我不能示弱。我泪流满面,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
我笨拙地跑着,像随时可能栽到地上。我恨我笨拙的身体,我恨我自己。小宝从来不会恨自己,我真羡慕她。我没有方向地狂奔直到大脑一片空白。
忽然间天就亮了。
天亮了。眼前出现一个湖泊。水面被映成天空的颜色,并且随着天空的明亮,每一分钟变得更蓝。纳木错,这就是纳木错。我停住脚,周围静到不可思议。这被藏民奉为圣湖的纳木错湖就在眼前,据说在这里许一个愿望就能实现。我们千里迢迢,专门来看的纳木错就在眼前。我不知道我心里是什么滋味,小宝却已经尖叫起来。
“太阳出来了!”
太阳升出,金光坦荡,气象万千。
小宝“刷”地脱掉外套,甩到地上,“小丘,我要脱掉衣服晒太阳,你要一起吗?”
我踌躇,环顾四周,不远处的草地有几只牦牛,低着头吃草。除此之外,视线所及,绝
无人影。“被人看见怎么办?”
“这里哪有人!”她已经脱完衣服,坐在衣服上解鞋带。
“李昌吉要跟来呢?”
“他只会待在原地等!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她连袜子也脱掉,躺下去,用手遮着眼看我:你真的不要试一下?别后悔!
我飞快地扯掉衣服,鞋袜,恐惧和羞耻感像两把利刃,然而同时我心里升出另一股力量,强大到足以对抗。我恶狠狠地,近乎粗暴地蹬掉鞋,赌气似的躺到地上,裸露的皮肤接触到空气,陡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举起双臂,皮肤因为寒冷而紧缩,焕发出一种淡淡的紫褐色,我攥紧双手,对着天空用力挥舞。
这个角度,天空和地面连为一体,几万吨云朵直压下来。这里云朵的那种白,看到之前无法想象,它们白到仿佛是一种暴力,白到触目惊心,白得不留余地,整个天空仿佛有一万匹白马狂野驰骋。我真想,像野马一样在草原上奔跑。我躺在天空下面,土地之上,我离地面这样近,近到能够闻到耳后小黄花和紫色花朵的香味各不相同,我能感受到草根以下的泥土里的血液,缓慢流淌,深沉悠长。有一瞬间,我能清晰地感觉身边纳木错湖泊的心跳,土地的心跳,天空的心跳,一切都有心灵,一切都在和我胸腔中的心脏相呼应,相应答,相呼唤,相协调。
“啊!”我放声大喊,延绵不绝。
“啊!”小宝喊得比我更大声,几乎是在吼。
“啊!啊……”我拼命喊拼命喊,叫出来的声音比我自己体积还大,我不知道它是怎么从我身体里发出来的。
“哦!”小宝简短说,“原来你可以叫到这么大声。”
那天后来,小宝跟着一群北京来的游客离开,搭便车去林芝,让我把她的背包寄到林芝的县委招待所。车开走后,我叫她,“你忘了外套!”小宝探出身挥挥手:送给你。那是一件红色的风雨衣。我从来不穿的颜色。我要它有什么用!
我独自在湖边又待了很久,纳木错湖的湖面有一千种蓝色,一层一层变幻无穷。后来我觉得太安静了,静得好像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我把风雨衣举过头顶,对着湖,对着天空用力挥舞:哎!我在这儿哪!我在这儿哪!
“谁找我?”
“我呀。我呀。我在这儿哪!”
我静了一会儿,没有人出现。我往回走,回到昨晚我们的扎营地,李昌吉果然还等在那里。我们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他脱掉外套,只穿件白衬衫干活,在他起帐篷钉、卷睡袋、整理背包时,我无事可做,看他忙得出一头汗,就过去给他擦汗,一边不经意问:“你到底有多高?怎么看起来跟我差不多。”
“胡说!”他站直身子,比我高出一个肩膀,我感觉到他身上蒸腾的汗味,“喔,原来你这么高。”我说着,踮起脚亲了他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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