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共建共享青海起航 运营商合作带来共赢
(2008-12-17 16: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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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td-scdma中国联通杨培芳青海it |
11月11日,中国电信青海公司与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正式签署
《电信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共建协议》),
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
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全国首个实现电信基础
设施资源共建共享的电信运营企业。《共建协议》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将为后来者起到示范作用。
示范效应明显
今年9月28日,为减少重复建设,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针
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资委联合下发了《通知》,决定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
建共享,要求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
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也应共建共享,并禁止在租用第
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
《通知》的发布对推动电信运营商之间进行深层次资源共享,减
少重复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不过《通知》只是一个框架性
的文件,一些具体细节还需要运营商在执行过程中去探索。
In-Stat电信研究总监李敏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说:“构建电
信网络非常复杂,包括核心网、城域网、接入网等多个部分,涉及的
基础设施也有机房、铁塔、光缆等多个部分。《通知》主要从大方向
上确定运营商之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基调,而运营商执行
细节还需要在具体共建共享合作时进行探索。”
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在青海签订省一级的《共建协议》,为运营
商在执行《通知》时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范本,不仅有助于减少运
营商之间以后签订类似协议时的谈判成本,更加重要的是对于在全国
全面推行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共建协议》规定,为有效提高双方的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降低网络运营成本,减少重复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双方将
在通信铁塔、机房、接入传输、光纤、杆路、管道、室内分布、电源
等资源的建设与使用中,遵循“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技术可行、合
理负担”的基本原则,全面开放通信铁塔、机房、接入传输、光纤、
电源、管道、杆路、室内分布等资源,并以资源互换或租赁形式,达
到有偿使用。新建则采用共建方式,实现合作共赢。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对《中国电子
报》记者表示:“通信行业具有很强的共享性特征,与工业产品的占
有性不同,通信是利用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传统市场经济
理论中博弈万能的理论在电信运营市场上并不完全适用。电信运营市
场的特点是共建共享。”
当然,为了能够尽快地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需要建立相
应的组织架构。中国电信青海公司与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建立了协调
机构,动员一切可利用资源,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最终达成了《共建
协议》。为确保协议的严格落实,中国电信青海公司与中国联通青海
分公司还成立了专门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电信基础设施
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双方存在共建物质基础
全国首个共建共享案例由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联手在青海推出,
有其必然性: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存在着共享基础。
德瑞电信咨询总经理阮开利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中国联
通把CDMA(码分多址)网络出售给中国电信,而CDMA网络和中国联通
的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网络共用了很多核心网、基站等资源。
中国电信在经营CDMA网络初期,必然要和中国联通合作。中国电信和
中国联通在建立了CDMA网络这一共建共享基础之后,在其他领域扩展
共建共享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至于双方首先在青海展开合作,是因为青海拥有相对独特的电信
市场环境。
杨培芳表示:“共享由于牵涉到现有设备的共用和利益的交换,
难度较大,而共建就不一样了,运营商之间不存在既有资产的纠纷,
可以相对轻松地进行合作。青海作为西部地区的代表性省份,其移动
通信用户数量较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此地区的基站也较少,所
以在共建和共享的过程中,涉及的资产和利益纠纷也较少。”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共建共享的举措将实现双赢,对双方的成本
节约和业务拓展都有好处。双方共享基础设施可消除重复性网络投资,
如无线接入网络(RAN)通常是运营商网络中成本最高的部分,有效利
用这些资产可使双方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好的服务。另外,对于两家
运营商来说,还会减少成本支出,提高赢利。基础设施共享有利于实
现更低的每用户资本性支出,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运营商的资
本支出与维护成本。
由于共建共享将使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共同受益,双方将有望向
更多地区拓展。李敏表示:“在原来没有共享基础的地区,运营商进
行电信基础设施的共享成本很高。首先,技术性因素干扰比较大,比
如GSM、WCDMA(宽带分码多工传输技术)、CDMA等网络如果共建共享,
需要对单独制式基站进行改造,很可能改造成本超过了共建共享节约
的成本。其次,如果双方没有共享基础,谈判成本也会很高。中国电
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由于出售CDMA网络,天然存在共建共享基础,未来
双方有可能在共建共享方面,展开更多的合作。中国移动想要加入共
建共享行列,就相对困难一些。”
合作抗衡强势竞争对手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青海进行共建共享合作,除了能获得成本
节约的好处之外,还可通过合作与中国移动展开竞争。
杨培芳表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这个地区需要与中国移动
竞争。从竞争态势来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是典型的弱弱联合。从
存量和增量市场的角度来看,目前存量市场尤其是城市的存量市场,
已基本被中国移动抢占。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个弱势的后进入者如
果要有所突破,就只能更多地发力增量市场,而青海无疑为其提供了
一定的市场空间。”
电信专家付亮也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了类似的看法。他说:
“我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开展共建共享并不感到突然。未来弱弱联
合应是必然的趋势,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之间的合作会更加紧密。另
外,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基站和支撑系统,在很多地区还没有完全
分开,他们之间进行共享较为容易,不用做太大的变动。这也是他们
之间能迅速达成省级合作协议的一个原因。”
当然,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对于中国移动来说也不是单方
面的不利因素。如果利用得当,中国移动也能从中受益。
从长远来看,基站共享有利于中国移动节约资本开支。尤其是对
TD-SCDMA(时分同步的码分多址技术)建设来说,基础资源的共享,
特别是站址的共享无疑是利好的。由于目前基站站址选择极为困难,
在TD-SCDMA一期建网中就拖累了北京地区的建设速度。如果在TD-SCD
MA二期建网规划中,中国移动大量进行共建共享建设,将极大加快
TD-SCDMA网络的建设速度。
现在中国即将全面启动3G(第三代移动通信)建设,中国电信和
中国联通在青海签订《共建协议》无疑将为未来运营商开展类似活动
树立标杆,将有效地减少电信重复建设,节约巨量建设资金,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
《电信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共建协议》),
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
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全国首个实现电信基础
设施资源共建共享的电信运营企业。《共建协议》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将为后来者起到示范作用。
示范效应明显
今年9月28日,为减少重复建设,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针
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资委联合下发了《通知》,决定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
建共享,要求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
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也应共建共享,并禁止在租用第
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
《通知》的发布对推动电信运营商之间进行深层次资源共享,减
少重复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不过《通知》只是一个框架性
的文件,一些具体细节还需要运营商在执行过程中去探索。
In-Stat电信研究总监李敏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说:“构建电
信网络非常复杂,包括核心网、城域网、接入网等多个部分,涉及的
基础设施也有机房、铁塔、光缆等多个部分。《通知》主要从大方向
上确定运营商之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基调,而运营商执行
细节还需要在具体共建共享合作时进行探索。”
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在青海签订省一级的《共建协议》,为运营
商在执行《通知》时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范本,不仅有助于减少运
营商之间以后签订类似协议时的谈判成本,更加重要的是对于在全国
全面推行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共建协议》规定,为有效提高双方的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降低网络运营成本,减少重复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双方将
在通信铁塔、机房、接入传输、光纤、杆路、管道、室内分布、电源
等资源的建设与使用中,遵循“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技术可行、合
理负担”的基本原则,全面开放通信铁塔、机房、接入传输、光纤、
电源、管道、杆路、室内分布等资源,并以资源互换或租赁形式,达
到有偿使用。新建则采用共建方式,实现合作共赢。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对《中国电子
报》记者表示:“通信行业具有很强的共享性特征,与工业产品的占
有性不同,通信是利用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传统市场经济
理论中博弈万能的理论在电信运营市场上并不完全适用。电信运营市
场的特点是共建共享。”
当然,为了能够尽快地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需要建立相
应的组织架构。中国电信青海公司与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建立了协调
机构,动员一切可利用资源,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最终达成了《共建
协议》。为确保协议的严格落实,中国电信青海公司与中国联通青海
分公司还成立了专门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电信基础设施
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双方存在共建物质基础
全国首个共建共享案例由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联手在青海推出,
有其必然性: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存在着共享基础。
德瑞电信咨询总经理阮开利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中国联
通把CDMA(码分多址)网络出售给中国电信,而CDMA网络和中国联通
的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网络共用了很多核心网、基站等资源。
中国电信在经营CDMA网络初期,必然要和中国联通合作。中国电信和
中国联通在建立了CDMA网络这一共建共享基础之后,在其他领域扩展
共建共享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至于双方首先在青海展开合作,是因为青海拥有相对独特的电信
市场环境。
杨培芳表示:“共享由于牵涉到现有设备的共用和利益的交换,
难度较大,而共建就不一样了,运营商之间不存在既有资产的纠纷,
可以相对轻松地进行合作。青海作为西部地区的代表性省份,其移动
通信用户数量较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此地区的基站也较少,所
以在共建和共享的过程中,涉及的资产和利益纠纷也较少。”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共建共享的举措将实现双赢,对双方的成本
节约和业务拓展都有好处。双方共享基础设施可消除重复性网络投资,
如无线接入网络(RAN)通常是运营商网络中成本最高的部分,有效利
用这些资产可使双方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好的服务。另外,对于两家
运营商来说,还会减少成本支出,提高赢利。基础设施共享有利于实
现更低的每用户资本性支出,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运营商的资
本支出与维护成本。
由于共建共享将使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共同受益,双方将有望向
更多地区拓展。李敏表示:“在原来没有共享基础的地区,运营商进
行电信基础设施的共享成本很高。首先,技术性因素干扰比较大,比
如GSM、WCDMA(宽带分码多工传输技术)、CDMA等网络如果共建共享,
需要对单独制式基站进行改造,很可能改造成本超过了共建共享节约
的成本。其次,如果双方没有共享基础,谈判成本也会很高。中国电
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由于出售CDMA网络,天然存在共建共享基础,未来
双方有可能在共建共享方面,展开更多的合作。中国移动想要加入共
建共享行列,就相对困难一些。”
合作抗衡强势竞争对手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青海进行共建共享合作,除了能获得成本
节约的好处之外,还可通过合作与中国移动展开竞争。
杨培芳表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这个地区需要与中国移动
竞争。从竞争态势来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是典型的弱弱联合。从
存量和增量市场的角度来看,目前存量市场尤其是城市的存量市场,
已基本被中国移动抢占。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个弱势的后进入者如
果要有所突破,就只能更多地发力增量市场,而青海无疑为其提供了
一定的市场空间。”
电信专家付亮也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了类似的看法。他说:
“我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开展共建共享并不感到突然。未来弱弱联
合应是必然的趋势,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之间的合作会更加紧密。另
外,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基站和支撑系统,在很多地区还没有完全
分开,他们之间进行共享较为容易,不用做太大的变动。这也是他们
之间能迅速达成省级合作协议的一个原因。”
当然,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对于中国移动来说也不是单方
面的不利因素。如果利用得当,中国移动也能从中受益。
从长远来看,基站共享有利于中国移动节约资本开支。尤其是对
TD-SCDMA(时分同步的码分多址技术)建设来说,基础资源的共享,
特别是站址的共享无疑是利好的。由于目前基站站址选择极为困难,
在TD-SCDMA一期建网中就拖累了北京地区的建设速度。如果在TD-SCD
MA二期建网规划中,中国移动大量进行共建共享建设,将极大加快
TD-SCDMA网络的建设速度。
现在中国即将全面启动3G(第三代移动通信)建设,中国电信和
中国联通在青海签订《共建协议》无疑将为未来运营商开展类似活动
树立标杆,将有效地减少电信重复建设,节约巨量建设资金,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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