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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政策应做三方面调整

(2009-02-12 21:08:15)
标签:

家电下乡

消费

内需

it

分类: 思考

     前两天,笔者写了一篇《建议淘宝网开辟家电下乡卖场》,就家电下乡问题,提了一个关于开设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议,有朋友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家电下乡的效果不容乐观。其实,笔者对于目前家电下乡政策的最终实施效果,同样持怀疑态度,因为就目前家电下乡的政策措施来看,确实值得商榷,有待修正和调整。

     根据有关部门设想,家电下乡的出发点和目的,是拉动内需,通过财政补贴104亿元,撬动中国7.37亿农民家电消费,放大农村近7倍的购买力,从而拉动9200亿元农村消费市场。应该说,这个出发点,是良好的,但是就目前的制度设计来看,有一定的空想成分,愿望和目的,存在一定的脱钩,如果不加以修正,那么家电下乡最终有可能成为纸上画饼。从拉动内需角度看,要想达到启动农民家电消费、拉动内需的目的,对于当前的家电下乡政策,应该做三个方面调整。

     其一,提高补贴标准。现在的补贴标准是13%,这个标准是比照家电出口退税率确定的。笔者不怀疑这个标准的科学性,但是觉得这个标准的出发点有问题,出口退税是对于企业的补贴,而家电下乡是希望通过对农民家电消费实施补贴,从而拉动农村消费,那么把对企业的退税率作为对农民消费补贴标准,似乎出发点和措施之间有些偏离。而且,一个现实的情况是,13%的补贴这一措施,对于拉动9200亿元的内需,有一定的想象成分,明显偏低,属于小马拉大车,难以发挥预期作用。笔者老家是农村,就家电下乡补贴问题了解了几个生活在农村的同学朋友,他们大都认为,如果本来有购买家电的想法,那么有这样的补贴,当然毫不犹豫,如果本来就没有新添家电的念头,对于13%的补贴,不会动心,因为不会为了讨13%的便宜,去花那87%的额外人民币(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当然本来在两可之间、犹豫不决的,可能会加入到消费群体中。就笔者了解和观察的情况看,13%的补贴,放大7倍购买力,纯属异想天开,忽悠,继续忽悠。所以,笔者建议,提高补贴标准,一个合理的、有效的标准应该在20-25%之间,这样,才有能让原来没有购买欲望的群体,加入消费大军。可能,补贴标准高了,会带来一些家电销售渠道商或者消费者通过虚假购买行为,实施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但是这一问题,通过一定的机制完全能够避免。

      其二,放开价格上限。目前,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笔者认为,这一价格限定范围内的产品,对于农民家电消费档次来说,基本合理,属于农村中中等收入农民家庭的家电消费层次。但是,如果为了更大程度拉动消费、拉动内需,这一价格上限,可以适当调高,因为相当一部分收入较高的农民,其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都比中等收入以及中等以下收入的家庭要高许多,拉动消费和内需的一个关键点,是让有钱人花钱,如果只把眼光盯在中等收入乃至中等以下消费群体的钱袋上,那是一种政策误差,效果要打折扣。所以,提高价格上限,撬动收入较高群体的消费欲望,十分关键。

      其三,补贴向城市居民延伸。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拉动消费,拉动内需,而不单纯是为了补贴农民,而城市居民的消费能力,整体上要比农民高出许多,所以从拉动内需看,完全应该将城市居民纳入。而且,目前补贴农民的政策,有机可乘,如果城市居民有这个方面的消费需求,特别是县城这个范畴内的居民,完全可以以农村亲戚朋友的名义购买补贴范畴的家电,一样可以钻政策空子。(陆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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