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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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权利公约国际联合国alice小桃蜜莉 |
分类: 2009年7月-12月 |
告诉大家一件重要事件-----联合国第61届联合国大会13日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社会的第一个人权公约,已于2007年3月30日向各国开放,进行签署,当缔约国达到20个时即正式生效,全球约六亿五千万残疾人的权利从此将国际公约的形式受到保障。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在联大发言时,对《公约》获得通过予以高度赞赏。
《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
第2条
“交流”包括语言、字幕、盲文、触觉交流、大字本、无障碍多媒体以及书面语言、听力语言、浅白语言、朗读员和其他辅助或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包括无障碍信息和通信技术;
“语言”包括口语和手语及其他形式的非语音语言;
第9条
㈤ 提供各种形式的现场协助和中介,包括提供向导、朗读员和专业手语译员,以利向公众开放的建筑和其他设施的无障碍;
第21条
㈡ 在政府事务中允许和便利使用手语、盲文、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及残疾人选用的其他一切无障碍交流手段、方式和模式;
㈤ 承认和推动手语的使用。
第24条
㈡ 为学习手语和宣传聋人的语言特性提供便利;
四、为了帮助确保实现这项权利,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聘用有资格以手语和(或)盲文教学的教师,包括残疾教师,并对各级教育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这种培训应当包括对残疾的了解和学习使用适当的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教育技巧和材料以协助残疾人。
第30条
四、残疾人特有的文化和语言特性,包括手语和聋文化,应当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承认和支持。
最后向你们祝福2010新年快乐!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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