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力源讲规则:不容忽视的当地规则
(2009-12-30 23: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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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移球位的英文是Preferred Lies,意思是球员可以选择他喜欢的球位。这条规则经常用于场地状况不是很理想的比赛球场,比如刚刚经过连续的大雨,致使场地湿软;又或者球场遭遇冻霜或病害,致使草坪大面积斑秃等。在今年的中国女子职业巡回赛温州锦标赛,以及“精彩在沃”职业-业余配对赛上,都是因为比赛场地在赛前遭遇连续降雨,使得球落在球道上会粘起泥土,这将对球员接下来的击球难以控制,造成比赛不能公平进行。
“选移球位”规则:
位于果岭通道短草区域上的球可以被拿起而不受处罚,而且可以被擦拭。在拿起球之前,球员必须标定球的位置。拿起球之后,必须在一定长度范围内(通常规定一张记分卡或一支球杆长度之内),较球原来所在地点不更靠近球洞,也不在障碍区或果岭上的地点放置球。球员仅可以一次性地放置球。放置球后,球即成为使用中球。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三点。第一点是果岭通道短草区域的概念。既然是果岭通道,就说明在障碍区中(水障碍区和沙坑)和果岭上此条规则不适用。而所谓短草区域指的是草坪修剪高度与球道一致或比球道更短的区域,主要包括球道、发球台、果岭环、果岭环与球道相连接的腹地等。只有当球位于这些区域时,球员才能按照此条当地规则拿起球并擦拭。这样规定的意义我想一来是因为只有短草区域才能让球更容易粘到泥土,二来因为在长草区域拿球和放球的动作容易产生争议(如球位是埋在长草里还是架在长草上等),另外如球进入长草中球员也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在比赛中球员因为误将位于半长草(高于球道的剪草高度)的球捡起而被处罚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希望各位球友能有所警惕。
第二点,要在一定长度范围内放置球。首先特别强调一定要放置球而不是抛球,因为球员在拿起球之前,球已经停在一个准确已知的位置上,而且球的位置状态是在短草上。规则中对于这种位置、状态都很确定的球,一般都采用放置的方法,对那些未知的球位或判断不清的球多采用抛球的方法。选移球位不同于陷入地面的球,前者要放置球,后者才需要去抛球。另外,放置球的范围是由组委会根据具体场地状况确认的,球员在赛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当地规则。有时候只是考虑到球会粘到泥土,场地条件很好的时候可以选择6英寸或者一张记分卡的长度范围让球员放置球;而有时场地除了会令球粘泥,同时球道伴有斑秃、草坪密度不足等现象,此时通常采用一支球杆长度的范围让球员放置球。当然,无论范围是多少,放置球时都不能比原来球的停点更靠近球洞。
第三点则是球员只有一次放置球的机会,也就是说球员一旦把球拿起擦拭后,将球放回到球道时,手一离开球并且球处于静止状态,就说明放置的动作已经完成,球员不能再次拿起球。想必众球友对2007年别克俱乐部联赛总决赛昆明滇池湖畔俱乐部一位队员的规则案例并不陌生,该球员就是因为在放置完毕后又去动球才导致的处罚,最终令球队与冠军失之交臂。
在刚刚结束的联邦杯最后一场收官站中,史蒂夫·史翠克因为最后一轮第16洞的开球粘到了泥土,致使他在第2杆进攻果岭的时候失去了对小白球的控制,结果那一洞他吞下了博基,这个洞的失误也影响了史翠克随后的发挥,并最终丧失遏制老虎夺取千万美元奖金的机会。不知史翠克赛后会不会向委员会抱怨,为什么最后一轮比赛没有采用选移球位的当地规则,也不知委员会在开球前是否也曾为到底是否采用选移球位而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