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22 的判例翻译
(2008-07-17 19:55:21)
标签:
翻译 |
分类: 翻译 |
规则22 有助于或妨碍打球的球
22/1受到另一球的心理干扰
问:为了让A有权力因为妨碍的规则让B拿起球,只有当B的球位于或靠近A的打球线上妨碍A的打球时,A才可以要求B拿起球?还是当B的球不再A的打球线上,但在A的视线范围内,构成了心理干扰,则A可以要求B拿起球?
答:按照规则22-2,如果球在行动上或心理上妨碍到了球员A的打球,球员可以要求另一球员拿起球。
22/2球员申诉位于30码远的另一球妨碍了他的打球
问:距离果岭3英尺远的B的球和距离果岭30码远的A的球与球洞形成一条直线。A可以因为B的球妨碍到他的打球而要求B拿起球吗?
答:可以。
(注:翻译完此判例总感觉标题与内容意思相反了,但又找不出哪里翻译错了。希望哪位高手指点迷津,多谢了哈!)
22/3在缺少球妨碍或有助于打球的合理的可能性下,球员要求另一球员拿起球
问:A的球在果岭上,B的球在离果岭100码远处。B要求A按照规则22-2将球拿起,因为他可能妨碍到B打球。在整轮比赛中,这种情况发生了几次。此程序允许吗?
答:规则22试图包含了球有助于或妨碍另一球的合理的可能性的场合。如果规则被滥用,就像在这个例子中,委员会将会以不正当延误而处罚B(规则6-7)。
22/4保留
22/5对手按照要求重新放置了被捡起的有助于打球球;然后球员的球打到了对手的球,对手进行申诉
问:A与B进行比洞赛,A的球靠近球洞且在一个为B的球提供后挡板的位置。A拿起球并擦拭它。B在推杆前,要求A重新放置球。A拒绝但B仍然坚持要A那么做,按照规则,A必须立即重新放置球。A重新放置了球但对B是否有要求他这样做的权力产生了异议。B进行推杆,球打到A的球并在很靠近球洞的位置停下来。A重新放置了他的球并用第四杆将球击入洞中。随后B也在第四杆将球击入洞中。比赛继续进行,随后申诉被提交给委员会。委员会该如何裁定?
答:比洞赛结果维持不变。规则不要求A重新放置球,但B不会因为要求A重新放置球而违反规则——参看规则22-1。
22/6比赛者要求不要拿起有助于他打球的球
问:在比杆赛中,B的球就在靠近果岭的位置。A的球在靠近球洞的位置,这样就变成了B球的后挡板。B要求A不要拿起球。这种要求正确吗?
答:不正确。如果A与B商议不拿起可能有助于B打球的球,按照规则22-1两人均要被取消比赛资格。
22/7球位于果岭上有助于同伴比赛者打球的位置;如果同伴比赛者没有拿起球,委员会的处置程序
问:在比杆赛中,比赛者的球位于有助于同伴比赛者打球的位置上,按照规则22-1比赛者应要不延误同伴比赛者打球地拿起球。但是,比赛者没有按照规则采取任何行动。委员会成员应该干涉其中,公正的要求比赛者采用规则保护自己和剩下的比赛部分吗?
答:是的。如果比赛者没听从这一要求,将会有充分的证据判定双方商议不拿起球目的是有助于同伴比赛者打球来排除规则22-1的应用。委员会成员可以公正的建议相关的比赛者并提醒他们如果仍旧没有拿起球,按照规则22-1双方均要被取消资格。
以上翻译仅供参考,若有错误恳请批评指正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