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种肉豆、丝瓜、葫芦随想
作者:陈培瑞

2015年山东高考语文作文给考生如下材料:
乡间有谚语:“丝瓜藤,肉豆须,分不清。”意思是丝瓜的藤蔓与肉豆的茎须一旦纠缠在一起,是很难分辨的。有个小孩想分辨两者的不同,结果把自家庭院里丝瓜、肉豆的那些纠结错综的茎叶都扯断了。父亲看了感到好笑,就说:“种它们是用来吃的,不是用来分辨的呀!你只要照顾它们长大,摘下瓜和豆来吃就好了。”
要求:1.选准角度,确定立意;2.自拟题目;3.除诗歌外,文体不限;4.问题特征鲜明。
许多考生面对考题感到一头雾水,在不知肉豆为何物的情况下,发幽情于空穴来风,讲一些连自己也把握不准的“奇谈高论”。
考试刚结束,这个作文题便引起大众热议,质疑声不绝于耳。十分关注高考导向的我也陷入混乱、忧思之中。如同许多考生一样,我也不知道“肉豆”为何物。若让经常舞文弄墨的我做考生,我很可能呆坐在考场里,不知如何下笔。当时,我想撰文谈谈看法,终因思考不成熟而搁笔。
事有巧合。我在自家楼前的空地上辟出了大约三平方米的一块地方,不仅种了肉豆(扁豆)和丝瓜,还种了葫芦。我看着亲手播下的种子发芽、生瓣、吐秧、长叶、开花、结实,大有妈妈“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哺乳喂养,疼爱有加”的感觉。三种作物都是藤蔓类的。为避免它们互相缠绕,我特意用树枝、细绳把它们分别牵引到搭好的棚子上。它们刚拖秧时尚能各自生长,一旦生长开来便不独是须,连秧身也互相缠绕,继而纠结错综了。
这时,有邻居建议我把互相缠绕的秧子及时分开。我却迟迟下不得手,一是分开它们非常困难,二是受了今年高考作文的启发。我想:顺其自然,到时候只管收获就是了。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大错而特错了。初始阶段,葫芦长得很旺盛,秧下垂着一个个可爱的小葫芦。过了两个月,大片枝秧枯萎,小葫芦一个个夭折。我细细察看,发现扁豆秧死死地把葫芦秧缠住了,犹如给葫芦实施了“绞刑”。于是,我对扁豆由爱变恨,用剪子狠狠地将其“碎尸万段”。然后,我用手把缠在葫芦秧上的扁豆秧一一放下来。过了几天,葫芦竟奇迹般地复苏了。
混种三种作物的实地观察与体验,使我对台湾作家林清玄《无风絮自飞》(高考作文材料源于该文)一文中所引用的材料及持有的观点产生了怀疑:一是肉豆与丝瓜不能混种。倘若混种,必是互相缠绕,两败俱伤。有经验的耕种者是绝不会干这种傻事的。二是假如混种,必须千方百计地把它们分开。如果不分开,必须有所取舍。三是林清玄“顺其自然”的观点有违客观规律。四是“肉豆”属于台湾话语体系,大陆话语体系称之为“扁豆”。高考作文中突然冒出个“肉豆”,犹如在汉语中突然冒出英文,让人目瞪口呆。
由此,我想到了高考作文到底应该秉持什么样的命题理念。
命题的起码的原则是科学性。林清玄文中引用的事例及引申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命题者煞费苦心,从浩如烟海的文库里找来一个“残品”,让千万学子面对“残品”写“精品”,无异于在沙漠里植树、在废矿里淘金,实在难为他们了。
命题的另一个原则是普适性。超越大陆话语体系的“肉豆”犹如一记闷棍,一下子把考生打晕了,让考生产生了思维障碍。命题者如果考虑到普适性的话,在“肉豆”之后加个括弧,注明“扁豆”,考生的第一道视觉障碍不就扫除了吗?山东考生,就地域划分,不外乎城市和农村。农村孩子对扁豆司空见惯,甚至亲手种植和采摘过,在理解和感受上具有先天优势。城市孩子终日与马路、大楼为伴,大多数不知扁豆为何物,更不要说什么“肉豆”了。难怪许多考生面对作文题发蒙。
考试命题,干系重大。它左右学校的教育方向,决定考生命运。因此,命题者必须慎之又慎,至少不能在科学性、普适性上出现偏差。近年来的许多高考命题者、考试者、指导者玩起了京剧《三岔口》的游戏,命题者“设谜”,应对者“破谜”,经常“迷”到荒谬的程度。其应试思维与行径有违素质教育之宗旨和选拔人才之要义,是断不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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