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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说教师职称评审

(2013-12-08 13:36:36)
标签:

杂谈

分类: 小小评论

杂说教师职称评审

杂说教师职称评审

    山东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的省份,2013年7月经过严格、科学、公开、公正的评议、审查,评选出了148位“教授级”中小学教师。这次正高级教师评审,有几个基本条件让人耳目一新:1、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评审材料必须呈报一个学年的备课本;2、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3、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对学生成长规律把握清晰;4、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从这几条来看,这次职称评审重在将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推举出来,对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和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极大的导向作用。

    职称是专业技术职务,顾名思义,只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能参加职称评审。拿教育行业来说,只有真正从事课堂教学和教育教学研究的一线教师才有资格评审职称。但现实中,一些行政管理人员、后勤辅助人员只要在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就有资格“瓜分”本就不多的教师职称晋升名额,与一线教师争利,造成了不小的社会负面影响。

    2012年12月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对中小学教师职称五个序列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年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教研能力的规定等,都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更有利于一线优秀教师的职称晋升,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在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中,首次出现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的规定,更是对促进农村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的利好消息。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事关全体教师的切身利益,让那些在教学一线默默工作、无私奉献、有突出成绩的教师晋升职称,是职称政策设计的应有之义。这次山东省正高级教师评审从基层学校推荐、县市区把关,到申报材料审查、省里评委会评审,公开透明,基层推荐人选和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都做了为期一周或两周的公示,广泛征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在以后的职称评审中,一线教师最盼望的是稳定职评政策,大力弘扬正高级教师评审的“亮点”,行政的归行政,教学的归教学,让一线教师尽享职称红利。宜加大对课堂教学和教育教学研究的考核力度,教师备课、说课等都可纳入其中,让教师提供备课本的数量可适度增加。对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评审,绝不能放松对教研的要求,缺乏研究能力、没有发表论文的教师,应该无缘高级职称,毕竟教师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教学与研究并重,教书与育人并重。同时,在高级教师评审中,要严格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的规定,以此来促使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有效推进,尽最大可能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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