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革除陋习不能只靠“罚”
不可否认,人们有很多陋习,比如随地乱扔杂物、乱抛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等;同样不可否认,我们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加以整治,但效果不很明显。有时候,我们甚至采用“重典”,像前段时间有些地区对随地吐痰者的处罚就达到了百元以上。可重罚之下仍有“吐”夫,有的被罚者甚至怀有报复心理,在执法人员视野之外更加放肆地吐痰。
这种状况不能不让我们反思:文明是可以罚出来的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众所周知,一种行为习惯是长时间积累的结果,养成文明的习惯需要时时制约,需要从小培养教育。因此,在规定罚款之类的强制约束之后,更应该提倡人性化的引导和同化。我们对那么不文明行为,理所当然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处罚,以惩戒那些无视公德的人们;但更重要的恐怕还是教育和引导。
以惩治随地吐痰为例。首先,我们制作的宣传品就应该抛弃冷冰冰的面孔,那些“随地吐痰罚款十元”之类的警示显得太生硬了。其次,在具体操作中,我们是不是应该提供一些方便人们“吐痰”的服务呢?比如,有些省会城市的饭店就推出向吐痰者提供面巾纸的服务,并树起了“请不要随地吐痰,提供面巾纸”的提示牌;再比如,在人员流动大的门店门口,配置一个痰盂,在痰盂里放上一些消毒液,这样做是不是可以减少随地吐痰的现象呢?这些都很值得研究。
文明习俗的形成有个过程,如果处理不好,难免会产生新的矛盾,类似随地吐痰罚款百元这样的处罚,就容易使有的人产生逆反心理。因此,我认为,革除陋习不能只靠“罚”,须引导和处罚并重,而以引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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