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课”应该“推”下去
读了《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24日“校长实务”版发表的《“推门课”不能再推了》,笔者颇不以为然。笔者认为,刘东风校长阐述的“推门课”不能再推的理由,都有商榷之处。刘校长认为“推门课”是对教师权益的侵害,是对师生的不尊重,实在是言重了。教师的课堂教学虽是个体行为,但因为上课面对的是广大的学生,又具有公开性,既然是公开性质的讲课,领导和老师来推门听课又有何不妥呢?至于“推门课”会引起教师心理危机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试问,如果任课教师课前准备充分,对教材内容了如指掌,对课堂教学成竹在胸,有必要紧张吗?再说,教师讲课本来就是面对很多学生,就应该有比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如果多了几个听课者,就惶恐不安,心理素质是不是差了点?
教师职业本身有其特殊性:教育对象的多样性,要求教师有多维度的心理倾向;教育工作的示范性,要求教师加强自我形象的塑造;教育内容的广泛性,要求教师博大精深,不断完善自己的认知结构;教育任务的复杂性,要求教师有较强的心理调节与适应能力。这些对教师的要求就体现在一节一节的课上。“推门课”一方面可以检验出任课教师驾御课堂教学的能力和实际的教学水平,有效地督促教师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教师形成一种心理上的监督,强化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形成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的好风气。
有一些教师不欢迎听“推门课”,说明这些教师并没有真正理解推门听课的意义。作为学校的教学管理者一方面要让教师们明白,听“推门课”是为了推动学校教研、教学的发展,为了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绝非找上门来“挑刺”、“挑毛病”,让教师们以平常心对待,泰然处之;另一方面要淡化“推门课”对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评价功能,仅仅把“推门课”作为领导和教师研讨课堂教学的平台,用实际行动来化解个别老师对“推门课”的抵触心理。我校实行“推门课”多年了,由于学校领导并不将“推门课”的效果作为评价教师的依据,而是实实在在地和老师们一起研讨课堂教学艺术,不仅没有引起教师的心理危机,反而极大地促进了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近年来,我校40%的教师获得了省、市、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学校连续九年高考本科上线人数列山东潍坊市前三名。
实践证明,与那些精心准备、反复演练的“公开课”“示范课”相比,“推门课”更能了解到教育教学的“原生态”,更能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对促使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升大有益处。“推门课”实在有继续“推”下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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