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同事A说起自己的朋友和男朋友的事情的时候讲起了一句话: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由这句话,她又给我们讲了一件事情,说是一个朋友与男朋友分手时,那个男朋友拿出一个账单,坚定的说,请A给我。

说到这事的时候,我们办公室突然热闹了起来。相互问,要是自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会怎样。同事B讲,如果自己遇到了这种情况时,看一眼男人,觉得如吞了苍蝇般恶心,想吐,然后去银行把账单上的整钱换成零钱,然后全部丢在他的脚下,当他弯腰去捡的时候,用手机拍下这种“龌龊”的一幕,彩信给他。
然后问我,问我会怎样,我说我不会这么倒霉遇到这样的男朋友,但B不依不饶,非要问我个所以,我遇到这个的男人会如何呢?我想了下,如果我很不幸真的遇到了这样的男人,我会接过账单,认真的看,然后问他,还有要补充的没,如果有,请添上,没有请复印一份给我,然后你拿着这个账单去法院起诉我。说完我会毫不留恋的离开。B听完,激动的伸手与我相握,感觉我超理智,在这个时候还能有这样的做法,她很感叹,把被动变为主动,把问题直接丢给男人。不管是B的把钱丢给男人,还是转身就走,这种做法其实都还是被动的,转身后情绪还是窝火的,不爽的。并且感悟到在咨询中有很多问题是来访者的,我们并不能把问题接过来,替他解决,有时候问题丢还给他,更能启发他的深刻的思考。A着急的讲,男的甩出账本,貌似很有气势,女人花了他的钱像是理所应当的亏欠。但我的做法让这种局面完全扭转,一个盛气凛然的男人在听到我等你的法院传票之后就像泄了气皮球,气势全无。呵呵,“原来当真欠债的是爷。”
我们都很好奇,当时A朋友的是怎样的的反应。
A说当时朋友简单翻阅账单之后,直接问:“告诉我你要多少钱。然后将钱甩给男人,我们俩清了”。A是认同这种做法的。B质疑如果男人信口开河,如何是好?A说,两个人的交往,心理会有笔大概的账,蝇头小利也就不斤斤计较了,只要他开价不是很离谱,只当我花钱买一个潇洒。我又问,这样真的心里能舒坦吗?A说大概我只能想,现在认识到他的真面目还算尚早,比我以后嫁给他才认识到这一面感情上所受到的损失,A账单已经幸运很多了。
我们几个小女人说完各自的看法,都感觉有点意犹未尽,对待这样的事情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做法与感受,但我个人一直固执的认为:这个男人是无权要求偿还恋爱花费的,因为根据法律,这类花费只要不是被迫发生的,也不带附加条件,就应视为赠与,不得要求偿还。恋爱花费与彩礼不同:恋爱花费一般不附加条件,彩礼却附加结婚这个条件。虽然大多数恋爱也以结婚为目的,但是,无论是恋爱本身,还是恋爱花费,结婚都不能成为它们的附加条件。正因为这样,法律才规定,彩礼给付后若不结婚、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偿还。既然恋爱不是附加条件的以结婚为目的,当时花费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凭什么这个账单我要A给你呢?理不支持。
其二, 抛开所A的金钱,那么相处的感情投入谁来买单?难道说提出分手的一方都没有任何投入吗,或者说要A钱的这方难道仅投入了金钱,而没给感情?抑或是感情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还是单纯的认为只要要钱了情就不会受到伤害?
大致在恋爱结束时不放手的一方都会不甘心吧,于是有些人就会对前恋人说,把你欠我的一切都还给我!然后他(她)列出清单,更要命的还有人会直接连所有花费的发票也一并附上,上面包括了当初送给对方的手机、MP、DC、项链,吃饭,打车,甚至是衣服鞋子,也要作价一并归还。
在我看来,赔偿和损失是同爱情无关的最不浪漫的东西,不知道是因为近年经济不景气了还是因为这样精于计较的“经济男”风行了,这两年听过很多爱侣因为追讨“分手账单”而成为敌人。其实,有过一段开心的日子就好,走到分手这一步,两个人都有原因,何必去斤斤计较,去强制一方必须为分手“买单”呢?不免会想:分得如此清楚的爱情,难道也叫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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