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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到期日及贴现期的计算

(2011-02-13 16:02:26)
标签:

财经

分类: 会计准则

应收票据到期日及贴现期的计算

 

 

票据到期日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1)约定在若干月后支付的(以“月数”表示)票据。

  ①月末出票的,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日为到期日。如:5月3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31日。

 

  ②月中出票的,以到期月的同一日为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20日。

  (2)约定在若干天后支付(以“天数”表示)的票据,应收票据的到期日计算为“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70天到期,则到期日为7月29日。


 

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算头不算尾”:

  7月:31-18+1=14天

  8月:31天

  9月:15天

  合计:60天

  “算尾不算头”:

  7月:31-18=13天

  8月:31天

  9月:16天

  合计:60天

  所以到达期日为9月16日。

 

 


    应收票据到期日地确定及票据贴现期地计算,不仅是银行工作的同志会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大中型公司企业的财务人员回避不了的一个小小的业务。正是又基于此,它也成了近年来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甚至是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考试中常考的一个知识点。下面根据笔者学习参考的体会,介绍一种公式法计算应收票据到期日及贴现期的方法。你不妨一试。

 

 

计算应收票据的到期日

例题:某企业收到5月15日签发的90天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问该票据的到期日为(   )。

A、8月16日   B、8月15日   C、8月14日    D、8月13日

    解答此题,一般的做法为:第一步,先计算出自5月15日至31日的天数;第二步,再加上6月份实际天数30天;这时还剩下43天。只有继续往下推。即第三部,再加上7月份的天数,才能推算出8月13日为此题的正确答案。如此过程,由于麻烦,就必然或浪费考试的宝贵时间不说,还很难确保答案的准确性。如果按以下类似累减的公式法,则会事半功倍。

 

    公式法: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应收票据的期限(天数)-票据出票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出票日期数﹥-自出票日后 N个次月的实际公历天数。

 

    需要解释的是“自出票日后 N个次月的实际公历天数”的来源和意思。它来源于当按照﹤应收票据的期限(天数)-(票据出票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出票日期数)﹥所得出的数字大于大于28(29)或30(31)时,必须往下继续累减。如若此时的得数为28(29)或30(31)时,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就求出来了,不需再算了。而求得小于28(29)或30(31)的数字才是我们解题所须的日期数。因此就必须继续减去自出票日后的连续 几个月的实际公历天数直至得数出现小于28(29)或30(31)的数字的时候,就是我们需要的得数

 

将此公式运用于上述例题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收票据的到期日=(90-31+15)-30-31=13。即可得出8月13日为该票据的到期日。

 

 

计算应收票据的贴现期

    计算公式:应收票据的贴现期=自票据贴现日当月公历天数至票据到期日止的实有天数之和-票据贴现日期数

 

    例题:某公司2007年10月20日收到带息应收票据一张,期限为6个月。面值10万元,票面利率为6%,贴现

率为8%。12月31日计息后,于1月26日贴现。问该票据的贴现息为多少?

    解:票据到期值=10×(1+6%×12×6)=10.3(万元);

    票据贴现期=<31(贴现日当月实际公历天数)+28(2月份实际公历天数)+31(3月份实际公历天数)+20(票据到期日4月20日的实有天数)>-26(票据贴现日期数)=84(天)

    票据贴现息=0.3×8%/360×84=0.1923(万元)

 

 

企业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业务活动。中华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票据贴现的一些核算步骤及方法:

 

  在贴现中,企业付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银行计算贴现利息的利率称为贴现率,企业从银行获得的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货币收入,称为贴现所得。贴现利息和贴现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一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期=票据期限一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

 

  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是其面值加上按票据载明的利率计算的票据全部期间的利息;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就是其面值。

  在会计处理上发生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时,可设置“短期借款”科目,等票据到期,当付款人向贴现银行付清票款后,再将“短期借款”账户转销。如果是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于票据到期应由银行负责承兑,企业不会发生或有负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可直接冲转“应收票据”账户。

 

  现将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工业公司将一张180天到期,年利率为8%的票据计10 000元,向银行申请贴现。该票据的出票日是6月1日,申请贴现日是8月30日,银行年贴现率为9%,其计算及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

  (1)票据到期值=票面额×(1+利率×票据时间)=10 000×(1+8%×180天/360天)= 10 400(元)

  (2)贴现天数=8月30日至11月28日=90(天)

  (3)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时间= 10 400×9%×90天/360天= 234(元)

         贴现时间为“申请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

  (4)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10 400-234=10166(元)

  (5)利息收入或支出=票据贴现所得-票面额=10 166-10 000=166(元)

 

  2.会计分录

  (1)8月30日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10 166

    贷:短期借款 10 000

  财务费用——利息 166

  (2)11月28日票据到期,当出票人向银行兑付票据和利息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10 000

    贷:应收票据 10 000

  (3)11月28日票据到期,如出票人未能按期支付票据的本金和利息,拖欠债务,则企业应承担这笔或有负债,以银行存款偿付给贴现银行。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10 000

      其他应收款——××单位 400

    贷:银行存款 10 400

  同时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账户:

  借:应收账款——××单位  10 000

    贷:应收票据 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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