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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幸福路小学十项禁令 规范教师行为

(2014-04-04 22:58:13)
标签:

教育

校园

分类: 校园生活

    3月26日,洪江区幸福路小学校长在教师大会上宣布教师八项禁令,并与每个教师鉴定目标管理书。

    进一步规范教师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展示学校教师的时代风貌,洪江区幸福路小学制定十项禁令,规范教师行为。爱护尊重学生,诲人不倦,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反对家长作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上课要按时进教室,严禁坐着上课;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严格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反对以生谋私;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滥发或代购复习资料;严禁教师奇装异服上讲台,严禁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接受家长的吃请;严禁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有偿家教、家养,严禁乱办班、乱补课。对违背十项禁令的教师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人和事要上报教育局,并取消当事人当年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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