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8-6
《新京报》上有一版讨论公共场所禁烟,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为何?因我极力主张公共场所禁烟。为何极力主张公共场所禁烟?原因如下:
1.天生对一切不良气味非常敏感。
2.吸烟的形象,不自觉地跟大烟鬼对应,不健康、不干净、不文明、不美好。
3.科学家已经经过试验证明吸烟有害健康。
报上说之所以公共场所禁烟难,是因为什么是公共场所比较难以界定。怎么会呢?如果充分考虑第三条的话,“公共场所”就该定义为:只要是有不吸烟人士存在的大家公用的地方就是公共场所,就不可以吸烟。因为不吸烟人士不吸烟对吸烟人士不存在损害,而吸烟人士吸烟却对不吸烟人士造成健康损害,因此,当然不该在有不吸烟人士存在的公用的地方吸烟。再换一种说法,公共场所就是除了绝对属于吸烟人士私人领地和空间之外的一切地方,都是公共场所。
既然如此,想劝吸烟人士:大可以在自己的私人领地内大肆地吸烟,想吸多少吸多少,想怎么吸就怎么吸,何必非要去公共场所损害别人的健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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