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22
他人与自我,必竟是两者。所以,同样的东西,产生不同的感受。
例如,他人的长指甲。只看远观,万万不可亲近。
第一次感觉长指甲很恐怖,是在西单的四联美发店。彼时刚兴离子烫,听朋友的推荐去了此处。一个漂亮的洗头妹为我服务,此妹面带笑容,温言柔语,颇得我意。不想,待其出手,我的头发、头皮全部发紧,紧劲儿瞬间传遍全身,直达心脏。为何?此妹的长指甲之功。我先担心被其弄破,后担心被其弄破后,长指甲里可能潜藏的细菌,遂言:“轻点。”
谁知此妹不解我意,回曰:“按摩头皮,就得重点儿,不然达不到效果。”
令人哭笑不得,服务人员注重培训按摩手法,不培训关注客人的心理感受。
今日,从昌平回京,清河收费口处,将入口凭条与MONEY一起递向窗口,说时迟那时快,一手长指甲伸过来,接过我的东西,也重重地刮过我的手指……
我说:“看来长指甲是用来看的,不适合应用。在应用行业,应该规定,不许留长指甲。说严重点儿,在应用行业,在直接与客人接触的地方,长指甲只能让人恐怖,深层次上就是对客人的不尊重。”
老公说:“这要看个人的自觉性,这怎么规定?文明和素质不是规定出来的吧?”
我说:“怎么不是,你看新加坡,生生规定了很多本该靠自觉性去做成的事,所以,他们国家的文明程度就显著提高了。关键是政府本身还没有做这件事的精力和品质。”
老公说:“政府要作为的事太多了,你所关注的这算什么?鸡毛蒜皮。”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