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啼笑皆非的权利
(2009-08-24 15: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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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原创●信马由缰 |
令人啼笑皆非的权利
文:惠振坚
23日教育部终于明确中小学班主任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
对于这一权利的获得,论坛网民们反响比较热烈,现摘录如下:
1.我们以前就有教育学生的权利,这个不用你们重申,规定点实际的吧!
2.教育部明确歌星有权唱歌,画家有权画画,设计师有权设计,司机有权开车,空姐有权坐飞机, 班主任有权教育学生……
3.光班主任?!其他的科目老师就不行?
4.这和说“农民有权锄草”有什么区别?
我想教育部明确这一权利的初衷是好的,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多年来,媒体一边倒的报道方式,实际上已经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班主任和教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权利,只要学生出事了,最后这个责任的棍棒都要一骨脑打到班主任和教师的头上。现在明确有这一权利,为何并没有赢得一片叫好?!
这与教师这个群体积压的不满有关。教师的权益权利不少了,只要把先前法定的所有的权利尽数兑现就谢天谢地了,根本无须再来另外一个明确规定什么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教师当下最关心的权益是国务院的加薪方案什么时候不再是天上的一个馅饼,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从方案发布一直到现在,工资一直是 “被增长”。这时候来一个你有呼吸的权利之类的权利,自然是令人啼笑皆非。
再者,教育部你说的话管用吗?这么多年来,教育部一直忙着下发各种规定各种通知,有多大的落实程度?给班主任权利和加薪的说法一点也不新鲜,由你教育部来说,只能说是美好的愿望唱了一遍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