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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主》要旨

(2007-08-20 07:33:19)
标签:

人文/历史

分类: 解读庄子
《养生主》一文,可谓有经有传。篇首第一段为经,养生之意皆已道尽。庄子恐后人不明,故续以三例明之。庖丁解牛例一,公文见右师例二,秦矢吊老聃例三。最后结于“指尽火传”一例,明道而已。

 

庄子说养生,是名养生,实为明道。顺道而为之,方为养生之大道。何谓顺道而为?冥情去知,无欲无求,无功,无名,无已,终至乎无为。无为方能无损,无损方为养生之至道。若人有求知之心,则有为,有已,有功名之念。如此有欲有求,可谓背道而行。故《养生主》以知开端,点明主旨,养生在乎明道。

 

养生之道,缘督以为经而已。即《齐物论》所谓“因是也”。分而述之为二: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

 

何谓?为善则人称道之,所谓得其名。然我若不求此名,虽得其名,名无所加,故曰“无近名”。为恶则人诟骂之,或责罚之,所谓得其刑。然我若入无我之境,刑虽加之我身,不可伤我神。故曰“不近刑”。前为无名,后为无我。故养生之道,非为惜身顾体,重在养其神。

 

养生之所谓,无它,保身,全生,养亲,尽年。保身在乎无损,全生在乎无偏,养亲在乎神王,尽年在乎无穷。

 

庖丁解牛一例,释“缘督以为经”,曰: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缘督以为经何谓?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依乎天理其一,因其固然其二。

 

且庖丁之刀刃十九年若新发于硎,所谓者无损而已。缘督以为经,方能无损。

 

且文惠君赞庖丁解牛之法,称“善”者二。庖丁曰:善刀而藏之。善而能藏者,为善无近名也。

 

庖丁解牛一例,已将养生之法说尽,故结之曰: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公文轩见右师一例,释“为恶无近刑”。公文见独足之右师,惊而曰“恶”。右师不讳其恶,答曰“不善”。然恶由天生,非人与。善与不善,皆自然之貌。右师恐公文轩不明,以泽雉之例明之。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言其取食之艰,故曰“不善”。然不蕲畜乎樊中,无拘无束,得其逍遥,故曰“神王”。“为恶”一说,非指其有恶之所为,乃指其身因先天之不足而貌恶也。虽为恶物,却能神王者,故能免于樊中之刑。

 

庄子仍恐后人不明,再举秦矢吊老聃一例,释“神王”。何谓“神王”?安时而处顺也。不能安时处顺,故哀乐存之于内,而发之于外,庄子谓之“遁天之刑”。能安时处顺者,哀乐不能入,故能免于遁天之刑。“神王”方能“无近刑”。

 

最后一句:指穷于为蕲,火传也,不知其尽也。此句真神来之笔!不单照应前文,且申发全篇大旨,不可不细考之。《养生主》开篇起于“知”,篇末结于“指”。以有涯之生,逐无涯之知,尤投蕲入火,终有至,有穷。且求知愈急,尤指之燃愈促,可谓“殆矣”。然养生之大道在乎无损,在乎无穷。是故“指穷于为蕲”,非得养生之法。

 

养生之法,缘督以为经而已,安时而处顺而已,神王而已。庄子于篇末喻之以“火传”。火传之物,非指,非火。指虽因火而尽,有物存而不尽。存而不尽之物,道也。篇末“不知其尽也”,与篇首所谓“尽年”如出一辙。养生之道,在无损,无穷,无尽。

 

故庄子之文,名为养生,实为明道。指尽而火传,方得其道。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一理也。

 

总观庄子之《养生主》,全篇浑然一体,前后灵活照应。以“指”应“知”,以“不知其尽”应“尽年”,以养生明道。真乃神鬼莫测之文,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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