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走势终完美(精简处理)
(2016-12-16 15:25:01)一、走势类型
分为趋势与盘整两类
(一)走势类型的延伸
对于趋势来说,其“延伸”就在于同级别的同向“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不断产生;
而对于盘整来说,其“延伸”就在于不能产生新的“缠中说禅走势中枢”。
(二)走势类型是否完成
1、右侧判断
在更大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产生前,该级别走势类型将延续。也就是说,只能是只具有该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盘整或趋势的延续。
2、左侧判断
背驰
但出现背弛后必然有逆转,这是没任何商量余地的。有人要问,究竟逆转多少?那很简单,就是重新出现新的次级别买卖点为止
如果C段不破中枢,一旦出现MACD柱子的C段面积小于A段面积,其后必定有回跌。比较复杂的是如果C段上破中枢,但MACD柱子的面积小于A段的,这时候的原则是先出来,其后有两种情况,如果回跌不重新跌回,就在次级别的第一类买点回补,刚好这反而构成该级别的第三类买点,反之就继续该盘整。
背驰与盘整背驰的两种情况中,背驰是最重要的,一旦出现背驰,其回跌,一定至少重新回到B段的中枢里;盘整背驰,一般会在盘整中弄短差时用到,如果其间突破中枢,其回跌必须分清楚上面的两种情况。
3、背驰后的演化
(某级别的第一类买点后将发生怎么样的情况,:
a、该趋势最后一个中枢的级别扩展、(注意,这种情况和盘整背驰中转化成第三类卖点的情况不同,那种情况下,反弹的级别一定比最后一个中枢低,而这种情况,反弹的级别一定等于或大于最后一个中枢的。因此,这两种情况,不难区分。下跌最后一个中枢扩展,是一个未完成的走势类型的延续,还在一个走势类型里。)
当反弹至少要重新触及最后一个中枢,这样,将发生转折,也就是出现盘整与上涨两种情况,(是完成的走势类型)
b、该级别更大级别的盘整
或该级别以上级别的反趋势。(大于或等于背驰走势类型级别)
如何处分上述三种情形:关键就是看反弹中第1个前趋势最后一个中枢级别的次级别走势(例如前面的下跌是5分钟级别,就看1分钟级别的第1次反弹),是否重新回抽最后一个中枢里,如果不能,那第一种情况的可能就很大了,而且也证明反弹的力度值得怀疑,当然这种判别不是绝对的,但有效性很大。
后续两种情况区分:例如是盘整还是上涨,关键看突破第一个中枢后是否形成第三类买点,而操作中,是在第一、二类买点先买了,然后观察第三类买点是否出现,出现就继续持有,否则就可以抛出,
二、走势终将完美
三、中枢
(一)中枢的形成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由前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的重叠部分确定,其后的走势有两种情况:一、该走势中枢的延伸。二、产生新的同级别走势中枢。
(二)中枢的维持
在盘整中,无论是离开还是返回“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走势类型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的。
(三)中枢的破坏
某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破坏,当且仅当一个次级别走势离开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其后的次级别回抽走势不重新回到该“中枢”内。
(四)中枢的扩展
而在趋势里,同级别的前后缠中说禅走势中枢是不能有任何重叠的,这包括任何围绕走势中枢产生的任何瞬间波动之间的重叠。因此,如果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的重叠区间虽然不和前面的走势中枢有任何重叠,但围绕该中枢产生的波动触及前面走势中枢延续时的某个瞬间波动区间,这时候,就不能认为该走势类型是趋势,而只是产生一个更大级别的缠中说禅走势中枢。
五、买卖点
市场中的任何向上与下跌,都必然从三类缠中说禅买卖点中的某一类开始以及结束。换言之,市场走势完全由这样的线段构成,线段的端点是某级别三类缠中说禅买卖点中的某一类。
多数的第二、三类买点,其实都是由盘整背驰构成的,而第一类买点,多数由趋势的背驰构成。一般来说,第二、三类的买点,都有一个三段的走势,第三段往往都破点第一段的极限位置,从而形成盘整背驰,注意,这里是把第一、三段看成两个走势类型之间的比较,这和趋势背驰里的情况有点不同,这两个走势类型是否一定是趋势,都问题不大,两个盘整在盘整背驰中也是可以比较力度的。
(二)第二类买点
(三)第三类点
第三类买点是中枢扩张或新生产生的。中枢扩张导致一个更大级别的中枢,
六、级别
(一)同级别分解
任何级别的第二类买卖点都由次级别相应走势的第一类买点构成。
(三)中枢与级别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定理一”:在趋势中,连接两个同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级别的走势类型。
(四)走势类型的级别
一个高级别的走势类型必然就是由几个低级别的走势类型连接而成,但不一定都是次级别的走势类型,例如,a+B+b,B是30分钟中枢,由3个5分钟走势类型构成,a、b是1分钟走势类型,那么a+B+b这个30分钟走势类型就能分解成2个1分钟走势类型和3个5分钟走势类型的连接。但我们还可以通过拆散重分,使得一个高级别的走势类型必然就是由几个次级别的走势类型连接而成,由于中枢里至少有三段次级别走势类型,所以就有了
成是其中较大中枢的一个震荡。例如,如果A的级别比B大,就有a+A+b+B+c=a+A+(b+B+c),a与(b+B+c)就是围绕中枢A的一些小级别波动。这样,是不存在背驰的,最多就是盘整背驰。当然,对于最后一个中枢B,背驰与盘整背驰有很多类似的地方,用多义性,可以把b、c当成B的次级波动。但多义性只是多角度,不能有了把b、c当成B的次级波动这一个角度,就忘了a+A+b+B+c是趋势且A、B级别相同的角度。多义性不是含糊性,不是怎么干怎么分都可以,这是必须不断反复强调的。
其次,c必然是次级别的,也就是说,c至少包含对B的一个第三类买卖点,否则,就可以看成是B中枢的小级别波动,完全可以用盘整背驰来处理。而b是有可能小于次级别的,力度最大的就是连续的缺口,也就是说,b在级别上是不能大于c的。例如,如果b是次级别,而c出现连续缺口,即使c没完成,最终也延续成次级别,但c是背驰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就算是,最终也要特别留意,出现最弱走势的可能性极大。
还有,如果a+A+b+B+c是上涨,c一定要创出新高;a+A+b+B+c是下跌,c一定要创出新低。否则,就算c包含B的第三类买卖点,也可以对围绕B的次级别震荡用盘整背驰的方式进行判断。对c的内部进行分析,由于c包含B的第三类买卖点,则c至少包含两个次级别中枢,否则满足不了次级别离开后次级别回拉不重回中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