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不可抗力因素对旅游合同的影响

(2009-11-24 20:52:07)
标签:

法律

不可抗力

旅游者

返程

团费

吸引力

激情

奇迹

大雪

旅游

分类: 旅游案例

不可抗力因素对旅游合同的影响

              (旅行社个案)不可抗力因素对旅游合同的影响

    恩施铁路旅行社11月6日-11日与黄老师等15名旅游者签订了北京六日游的旅游合同。当旅游团11日返程时由于突遇暴风雪,火车晚点没有按时到达机场,旅行社被迫重新安排飞机,同时征求客人意见改为汽车,免得在途中受冻,大部分旅游者愿意等候。但是其中有个别人愿意解除旅游合同,但要求旅行社赔偿全部团费的10%,理由是旅行社违约;旅行社愿意退还返程团费,但拒绝赔偿,游客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其他旅游者改为汽车返回家,这些旅游者返程后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提出赔偿500元的要求,理由是旅游行程是飞机不是汽车,比原计划耽误了许多时间,无形中损害了旅游者权益,旅行社仍然存在违约的事实。
  该案例较为典型地反映了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的影响。所谓不可抗力,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自然现象有地震、泥石流、水灾、大雾等,社会现象有战争、游行、罢工以及国家政令等。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具体到本案例,暴风雪的突然降临,导致旅游者滞留在火车上,并给继续履行旅游合同的旅游者带来返程时间的损失,这是客观事实。由于导致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都没有过错,因而旅行社和旅游者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既然如此,当客人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意向时,旅行社应当无条件地全额返还返程的旅游费用。旅行社不得以退机票的损失为借口,扣除旅游者的团费;同样,即使旅游合同已经明确约定旅行社违约,应支付旅游者违约金的前提下,旅游者也不能要求旅行社承担全部团费的50%的违约责任。但对于 5名旅游者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旅行社可以予以拒绝。

   (本案例是根据恩施铁路旅行社组织的北京团队,遇到暴风雪的事件虚构的赔偿案例。图片为恩施铁路旅行社导游吴芳芳)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