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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文章里说的一句话“将灯熄掉,以便看到灯泡”,深以为是。
作家格拉斯说这句话的时候,大概是告诫世人要选择合适自己的生活方式吧!不追名逐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要为了追逐更多的光而忽略了一只真正属于自己的灯泡。
想想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呢?这小半年里,觉得自己一直是摇摇欲坠的立场 ,搞得自己很不愉快。一直昂扬的斗志,从开春的漫天大雪到5.12的残酷震灾,已经被搅得稀里哗啦!
不想再像个斗士,在深圳高度商业化的氛围里左冲右突了!虽然本就不是什么女强人,但常为自己不够努力而愧疚,恨不能时刻抽打着自己拼命往前冲。辞职是为了更多的自由,却又陷入了另一场物欲的搏杀。该有的都有了,还在追逐什么呢?因为做的不够好而产生的不愉快心情?更多的钱物?那是我的初衷吗?
好,“明天开始,骑马砍柴,周游世界。。。”看书听碟,去电影院,旅游,购物,打好高尔夫,管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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