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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钓鱼式执法的背后还隐含着什么

(2009-10-27 08:44:27)
标签:

钓鱼执法

罚款指标

人性化管理

科学管理

管理理念

杂谈

分类: 时评

2009.10.27 中国商报
坚决杜绝罚款指标势在必行 
钱夙伟

 
  备受关注的上海“钓鱼执法”风波越来越大,先是遭视为“黑车”查处的司机张军大呼“冤枉”,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被受理,接着是19岁司机孙中界在遭遇“钓鱼执法”后气不过,斩断左手小指证清白。而早在去年,此类执法行为已引发过血案。围绕着充满争议的“钓鱼执法”,国内知名维权律师、张军的代理人郝劲松已向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及18个区县的建交委寄发了信息公开申请函,要求公开过去3年间的罚款和指标等数据。

 

  坚决杜绝‘罚款指标’,不仅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管理的回归,其中蕴含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更体现了真正将权力用于为群众服务,而不是为部门甚至个人谋利益。

 

  上海闵行交通执法队设诱饵“钓鱼执法”查黑车, 2年罚款5千万。《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显然,如崔永元所说“收视率是万恶之源”,罚款指标是“钓鱼执法”之源。为了完成并“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钓鱼执法”也是无奈之举。
  “罚款指标”的设置,本身是不科学的。违规现象岂能事先设置一个发违规现象岂能事先设置一个发生数量?违法违规现象少,本来是好事,却居然规定要完成一定的处罚数量,那么,为了完成指标,就等于迫使交通执法人员去诱导人们违规。
    将“罚款指标”作为考核指标,必然使交通执法人员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处罚,当然,有违法固然应该处罚,但迫于完成指标的压力,专注于“寻找”乃至有意诱导,以“制造”违规行为,就必然无暇正常的管理,许多违规不用“钓鱼”也会大量发生,必然形成违规的恶性循环。
    因此“罚款指标”没有任何的考核意义。处罚得多,且不说其中“钓鱼”造成的虚假,即使确实工作量大,也并不表示工作出色,只是说明违规现象的严重。而于执法者来说,如果违规现象有增无减,那么反而应该承担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责任。
    “罚款指标”的设置,当然是出于利益的考虑,甚至当作“小金库”创收的途径。而诸如此类的“创收”,大凡与变相腐败乃至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显然,坚决杜绝“罚款指标”,不仅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管理的回归,其中蕴含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更体现了真正将权力用于为群众服务,而不是为部门甚至个人谋利益,因此,从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意义上看,已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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