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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躲猫猫”到“做噩梦”的两点启示

(2009-04-01 17:30:22)
标签:

杂谈

王攀

 

“刑拘期间,50岁的哥哥(李文彦)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3月30日,家住汉阳郭茨口的李文甫向媒体反映了这件蹊跷事。而看守所所长称李文彦是做噩梦后突然死亡的。据悉,李文彦因为涉嫌盗窃电缆被抓,羁押在九江市看守所。(4月1日《楚天都市报》)

 

依据现有新闻资料,目前还不能断定“做噩梦”会成为第二个“躲猫猫”,但看守所内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已经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这正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网友揶揄“做噩梦”的原因。一系列非正常死亡事件告诉我们:

 

一,“躲猫猫”事件应该引发看守所制度上的根本改变,即,侦羁分离,而不是靠运动式的看守所执法大检查;二、网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公开的平台,任何一起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都可以由一个小范围事情,成为一个大范围事件。

 

近段时间,“看守所”成了公民非正常死亡的关键词:2月8日,云南男子李荞明在看守所内被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3月2日,57岁男子罗静波在海南儋州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遭同监仓数名嫌犯殴打致死……如果以“看守所”和“死亡”为关键词,百度一下会出很多非正常死亡事件。

 

看守所内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早为法学界关注,学者们提出了看守所与公安机关分离的建议。法学家认为,看守所在公安机关与刑侦、预审等部门平行,都肩负着打击犯罪的使命,在共同的目标下,为了节约资源、迅速结案,就会出现超期羁押、默认“牢头狱霸”等一些不正常现象。正因此,侦羁分离,早已是民间呼声。

 

公众在“俯卧撑会死人”的迷惑中,在“躲猫猫会死人”的荒唐中,会不会遇到“做噩梦也会死人”?依据目前现有新闻资料,还无法断定九江的“做噩梦”一定会成为第二个“躲猫猫”。但这一新闻在被网站推到首页后,已经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网友面前这一事件如同装在了玻璃房子里。

 

“做噩梦”所代表的这起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是因死者家属向媒体爆料,进而成为舆论焦点的。一个人会不会在做噩梦之后突然死亡?大千世界,我们必须承认“无奇不有”的可能。但当这一事件成为舆论焦点,成为玻璃房里的事件时,就必须找到经得住推敲的离奇死亡的证据。

 

“哪庙里没有一个冤死鬼”——这是我20年前听说的一句话,如今记忆犹新。如果仅仅限于庙内调查,我相信这句话绝对是真理,因为这是不公开、不透明、不被监督、私下处理的必然结果。相反,要杜绝庙里的冤死鬼,必须将所有死亡事件置于阳光之下、置于众人的关注之中。感谢网络,它给了每一个非正常死亡见阳光的机会。

 

http://news.sina.com.cn/s/2009-04-01/0511175233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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