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送老公去了机场,他该去打理那边的事务了。这个年他在家足足呆了35天,破纪录的。也许是搬了新家,恋不够吧?
他是个喜好闯荡在外的男人,嘴大吃四方,命中注定是要四方求财的。偏又极其恋家,只要回到家,就会辞去不必要的应酬,专心在家享受天伦。几日前不舒服,一家人的吃喝就交由老公,居然刀工掌勺样样都说得过去呢,奇怪他是什么时候偷偷练就的?吃饭时,和婆婆笑说他切的胡萝卜丝儿,婆婆就对儿子赞口不绝,我当然也不能吝啬夸奖,美言几句他会平添动力,日后也好打个下手。其实平日里是轮不上他下厨房的,我与婆婆总会大盘小盘地摆满桌,犒劳他在外的忙碌打拼。婆婆虽说已近八十,可身体硬朗,手脚勤快,典型的重男轻女型老太太,轻易不舍得用儿子的,总是怕累着她的宝贝儿子,又总嫌他吃得太少。闻听此言,我就要笑得喷饭,老公的体重他哪里还敢多吃?扯边儿上去了,收回。除了做饭,收拾园子,搞卫生,老公也经常是乐此不疲。走的前一天,饭后洗罢碗筷,他居然把那口常用的不锈钢锅的外部用钢丝球擦得明光瓦亮的,原先的锅外面已成了乌黑色,一直想着,里面干净即可,外面擦起来太费劲。不是老公说我,这些年的家务,似乎已把我磨得有些懒惰了。却又不肯雇保姆,不肯一味过那种饭来张口的日子,人类的双手是用来劳动的,这样才促使了脑的进化。看着干净的炊具,是愿意多花点心思在厨艺上的,老公莫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知道我喜欢这种感觉?婆婆看了,就说我好福气,遇到了他儿子,能赚钱又细心体贴,又肯干家务。也许吧,我没嫁错郎!
他走了,又有几天的不习惯,不过却比他刚回来时强些,毕竟各自独过的时日还是长一些。很快我就会回到我自己的节奏上来,也习惯了每日与他在电话里用言语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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