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办中心学校综治维稳信访安全工作考核评细则
(2013-12-26 16:49:51)分类: 制度管理 |
仙桃市2013年度镇办中心学校综治维稳信访安全工作考核评细则
单位:
考评项目 |
考 |
分值 |
考评方式及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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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基础 (8分) |
制度 建设 |
层层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1分。定期研究召开会议研究综治工作,1分。建立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信访稳定调解制度、领导信访包案制度、安全稳定信息员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分。 |
3 |
查看相关资料和会议记录(每年不少于6次),不合要求扣除相应分值。相关制度缺一项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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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 建设 |
选聘安全稳定工作调解员和信息员,“两员”认真履行职责。 |
2 |
查看聘书、相关工作记载及信息上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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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 建设 |
安排领导轮流信访值班,信访工作日志详实记载,能反映全年工作,3分。 |
1 |
查看值班安排及工作日志1分,是否有领导接访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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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安校园创建(6分) |
检查 督导 |
落实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包点负责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1分。经常性下学校督促指导,并有专项工作记录,3分。 |
4 |
查看工作安排及下学校工作记录。全年每人下学校指导工作记录不少于10次。不合要求扣完相应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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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调解工作(9分) |
积案 化解 |
积极主动调处矛盾纠纷,在局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规定时间内化解信访积案,做到不发生多次重访或闹访、缠访事件,3分。按规定及时办理回复各类信访件,2分 |
5 |
查局综治办和相关部门工作记录,不合要求扣完相应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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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上访人员稳控 |
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不发生重点上访人员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
4 |
查局综治办和相关部门工作记录,不合要求扣完相应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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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发事件处置(4分) |
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
4 |
查局综治办和相关部门工作记录,不合要求扣完相应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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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整治(15分) |
校车 整治 |
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有工作记录,1分。无校车交通事故,6分,辖区内无非法车辆接送学生2分。 |
9 |
走访调查、查看资料记载及局综治办和相关部门工作台账,工作记录不少于3次。不合要求扣除相应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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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整顿 |
健全辖区幼儿园管理工作档案资料,经常性检查幼儿园安全管理,有工作记录,1分。无不合格幼儿园,1分。 |
2 |
走访调查、查看资料、工作记录及局学前教育管理科工作台账,工作记录不少于3次。不合要求扣除相应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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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 |
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有工作记录,1分;学校及周边无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和游戏机室现象,无师生受侵害治安案件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3分。 |
4 |
查看中心学校工作记录,不少于3次。实地走访调查学校周边情况及查局综治办工作台账,不合要求扣除相应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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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师稳定工作(10分) |
无民师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
10 |
查省教育厅通报、局教管科、综治办和市相关部门记录,发生一例扣完该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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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辖区学校安全稳定(50)分 |
辖区中小学综治工作考评内容 |
50 |
计算辖区学校考评均分折算该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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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分项目 |
①本年度荣获各级综治维稳信访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以原文件及发文日期为准),取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
在全年考核最后得分中,镇办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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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减分项目 |
凡不按规定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综治工作会议、不按要求上交文件资料、不按规定上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发生一次在全年考核最后得分中扣1分。 |
查局综治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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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本细则解释权在市教育局综治办 |
被考核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