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小说创作与欣赏
孔方兄
 
   
首先说为什么写这篇文章。我们欣赏一篇小说的时候千万别把小说当成一个道德体系,也别把小说作为掂量作者的武器。有读者朋友对我写的一系列小说做出的评价让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小说就是小说,不是现实。写小说的人写“我”杀了人,但现实里他肯定不敢这样干。这样的例子举起来很麻烦,还是不说也罢!
   
克罗齐在《美学纲要》中说,艺术无关乎意志活动,艺术作品中的人物、事件等都出于创作者的想象,其所叙述出来的行为、言论、思想、社会等构成一个虚幻的艺术世界。因此不应该从现实的、道德的观点来褒贬文学作品。
   
所以,我们阅读一篇小说,就不要把小说里的人和事与作者挂钩。我最反感的一些所谓红学家就是这样的一群人,整天说曹雪芹的书里有多少历史政治等等,那其实是放屁!比如刘心武。
   
其次我想借此机会谈谈小说的创作和欣赏的问题。
   
一个作家写小说的时候,必然是在进行一项创造性的工作,而且的深入其潜意识的工作。小说或一切艺术作品,无不带有强烈的潜意识的影子。小说里出现的情节在创作过程中一直就会在作者的心理上演出着,假如不能够演出的话,作者写起来就会辛苦很多。这样便有一个逻辑,这逻辑是艺术的逻辑:什么故事,什么气氛,什么人物,什么动作……一切按照他们自己的逻辑在推进,作家不过是把他们表现出来而已。这样的例子也很多了,不再举例。至于小说的故事核与细节,前者与作家的表现意图有关,后者与作家的生活体验有关。
   
欣赏小说,其实就是在看一幅画,观看一出戏,或着看一场电影。不过这个过程中所有的意象都是在想象中完成的。意象——这是小说或电影最重要的表达媒介,意象的丰富与否,意象的刺激程度,意象对读者潜意识的唤醒,无不影响着欣赏。
   
但是,不管怎么样,欣赏小说,切记别把作者当成小说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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