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哥哥送你一程
(2019-04-11 19:38:25)
标签:
孙玉良文化 |
分类: 散文 杂文 纪实 报告文学 |
张扣扣:哥哥送你一程
文/孙玉良
一刀三命闪寒锋
母仇不报非英雄
少小忍得十年苦
量大下世再为僧
打虎武松血书在
梁山好汉有担承
临行奉君一坛酒
那世钟馗解法绳
张扣扣,一位来自陕西的汉子,因为母报仇,连伤三命,后投案自首,一审、二审均被判死刑。中国有句老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又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1996年,张扣扣的母亲因琐事与邻里发生纠纷,被杀而亡,少年张扣扣目睹惨状,咬碎钢牙。为报此仇,张扣扣等了二十二年,方在2018年大年除夕前夜找到机会,持刀行凶,报了此仇。
按现行法律,因当时行凶致命者王正军不满十八岁,所以法律才判了王正军七年徒刑;民事赔偿部分,因王家“生活困难”,酌情赔偿。对于法律的判决,虽然法院“依法办事”,但张扣扣口也不服、心也不服。母亲的命只换来仇人七年徒刑,几千块钱,如果换位思考,是你会服吗?但法律就是这样判的,不服也得服。
王家可能在1996年并不富裕,无力赔偿张家更多的钱财补偿,但过了二十多年,王家的日子渐渐过得好起来,相比张扣扣的穷困来说,在村中属于“有权有势有钱“的那一种,但王家并未对张家有更多的帮助,也并未因张母的去世而道歉。张、王二家的关系,虽过了二十多年,仍是仇人关系。试想,王家不低头,如何让张扣扣“以德报怨”?
虽然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王家杀了张扣扣的母亲,张扣扣又杀了王家三条人命,王家的后人,是否也要找张家再报此仇?但两家呆了二十多年也没有解开“仇疙瘩”,凸显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法律判决很容易,大笔一挥就可以。但如果法律的判决一方不服甚至双方不服,那这个判决无异于一纸空文,“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当年杨佳之言言犹在耳。有些人宁可违反法律,也要出一口恶气,张扣扣明知故犯,但却符合一些人的心理。
当年打虎英雄武松是如何被逼上梁山的?他的哥哥武大郎被杀,一开始他找到证据,也是试图依照法律处理的。但法律并没有给他报仇,所以他选择了自己报仇,然后投案自首,和张扣扣如出一辙。后来当地县官良心发现,只判了武松个充军。但现在的张扣扣,却不得不面临死刑的处罚,法官们可没有当年的阳谷县令“仁慈”。
武松后来在充军期间,又遭到了张都监与蒋门神的算计,为了报仇,他以一己之力,杀死了所有害他的人,也包括都监府中的所谓“无辜”。武松敢作敢当,杀人后血书“杀人者,打虎武松也!”,何其快哉!宋朝的武松,杀了十几条人命后成了梁山好汉,受到后人称颂,而张扣扣只是杀了他的三个仇人,并未滥杀无辜,却不得不迎接死神。
法律党们,当然是盼望将张扣扣明正典刑的,央视网评论说“为母报仇这种观点虽然具有朴素的正义感,可正是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对法治社会的破坏性更大。这种以情度法、以情代法的思想,是影响法治进步的敌人,也是实现公平正义道路上的绊脚石”。唉,可惜我就是这样的“绊脚石”,如果换做我是张扣扣,处于他的那种生活状况,我能怎么办?难道会想到“冤冤相报何时了”,难道会“以德报怨”,难道会“尊重法律的判决”?难道会以仇人为友?难道会忍下这口恶气,窝窝囊囊度过此生?我想,或许我也会走张扣扣的路,明知那是“错”的。
张扣扣最终会被处死,法律胜利了。但老子有一句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其实张扣扣在杀人的那一刹那,已料定他自己要“杀人偿命”了。之所以上诉,不过是心存侥幸万一苟活而已。死就死吧,“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二十年后又成一条好汉了,总比窝窝囊囊活着强。人生大剧中,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生的导演和主演,别人无法替代,既然你想这样演了,那就坦然接受大剧的结局吧!母仇已报,杀了人家三条人命,替人家偿还一命,也不算不合理。至少在人世间,亿万人知道了,你张扣扣是条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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